简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距今已有12个年头。该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法律实施,一些在法律制定当时未及预料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显现了出来,尤其是因《消法》第49条首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催生出其后屡见不鲜的“知假买假”并双倍索赔的职业打假者。并导致对其法律适用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发激烈讨论,观点明显对立。实际上,对《消法》第49条适用上的争议最终被归结为对该法第2条“消费者”概念内涵以及“消费行为”外延的认识不同上,对概念的厘定构成了正确适用第49条的前提与基础。
简介:[摘要]近几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迅速发展,各式各样的新型产业几乎如雨后春笋般疯狂生长。当然,在市场经济如此繁茂的今天,我们最关心的也是最基础的物质力量便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商品经济,在商品经济的历史发展长河中,酝酿出了一对成熟的博弈者—消费者与经营者。同时在新兴的消费形式中网络直播也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因此笔者本文主要探讨在网络环境的消费中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平衡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