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的立法已被提上了日程,正在紧锣密鼓的制定过程中。确定被征收人范围是征收与补偿的前提。完善当前的公用征收制度,在集体土地征收中将征收客体扩大到除土地、房屋等实物财产外土地上的他物权,诸如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并将他物权人确定为被征收人。根据集体土地上存在的不同财产权类型,分层进行征收,确定多重被征收人,是解决集体土地征收中不同权利冲突的一种方式。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和他物权人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为被征收人的多重被征收人模式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是可以成立的,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此模式将会更好地保护集体成员的财产权。
简介:民法诚信原则并非“帝王条款”,而是保底规定、补充原则,有适用门槛。合同债务人缔约其实是两个允诺,第二允诺即担保第一允诺。在违约人不能从违约中直接获利的前提下,法律无需禁止违约,也不禁止违约,但禁止不承担违约后果。合同的强制性不在于强制履行,而在于强制补偿。根据民法法理演绎出的一系列规定和理论,包括多重买卖在内的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明确,出卖人可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向谁履行合同,但违约必须承担补偿债务。法律必须保护交易安全,但保护交易安全不等于否认正常的交易风险。《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关于多重买卖的规定将诚信原则与民法法理对立起来,否定民法法理演绎出的一系列规定和理论,不能成立。
简介:我国频发的“医闹”事件引起了广泛学术关注,但是少有研究从中观层次讨论“医闹”事件形成的影响因素。本文借用抗争研究范式,从资源视角、替代性机制视角、情感视角三个视角讨论了“医闹”参与者的行为逻辑。统计资料和个案研究表明,“医闹”的形成受多重影响。首先,正式制度专业化纠纷解决能力的高低与患者“医闹”的概率呈负相关关系;其次,患者的求偿意愿与“医闹”事件发生的概率呈正相关关系;再次,患者在医疗纠纷中的情绪因素会显著影响“医闹”事件的发生。中国“医闹”事件中的患方需求可划分为经济性诉求、伦理性诉求和情感性诉求,通过刚性治理和法律治理的医疗纠纷解决途径重经济性诉求,轻伦理性和情感性诉求,偏重于解决集体型“医闹”,因而难以遏制个体型“医闹”。由第三方社会组织主导的“柔性治理”模式或可提供由国家到社会的冲突治理新思路。
简介:王志强《清代国家法:多元差异与集权统一》一书,在集权统一的政治架构下,分析了清代国家法体系的内部多元形态.该书首先选取清代条例中的地区性特别法和以省例为代表的地方法规这两个切入点,讨论国家法文本上的统一与差异;无论是中央制定的地区性特别法,还是地方制定的省例,都呈现出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之间微妙的互动与相对性.继而通过国家对于民间习俗的态度、运用律例的方法以及成案的效力与作用,考察国家法实践中的统一与差异.清代国家法的多元结构,也体现于部院则例、民族条例和地方政府发布的规范性告示.成案的法律效力具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刑部官员援引成案的动机可能是策略性而非制度性的.
简介:本文以广东省J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创建过程为例,讨论多重制度逻辑下的政府组织变迁问题。研究发现,行政服务中心是我国市场化转型过程中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共同催生的产物,反映了市场、政治和科层三种不同制度逻辑在特定时空场域中的交织和互动。作为有别于传统科层等级结构的组织形式变迁,J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创建经历了“制度冲突-利益表达-民意吸纳-组织回应”的运作过程,体现了企业家代表、地方政府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三类行动者之间的策略互动,它带有体制未变、形式改进、有限授权、松散关联等基本特点,是地方政府为应对复杂制度环境而进行的“回应式创新”。本文可以为制度与组织关系研究提供经验事实并为类似组织现象的理论解释提供一种可能的分析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