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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国民法典》被称为法学阶梯体系。事实上,不能把这一描述理解为《法国民法典》具有优士丁尼钦定教科书的“人”、“物”、“讼”结构,这是一种被J.1,2,12宣称的结构,而是应理解为它遵循了《法学阶梯》隐含的结构:即人、物和取得物的方法。整个《法学阶梯》第一卷都是人法;

  • 标签: 《法国民法典》 法学阶梯体系 法律模式 国际影响 法国 人法
  • 简介:本文介绍了关于债权是否具有不可侵的两种不同观点,并就债权是否具有不可侵谈了作者自己的观点,同时论述了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几种具体形态和债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 标签: 债权 不可侵性
  • 简介:防卫不法侵害中,侵害的紧迫是认定防卫行为正当的关键因素.一般而言,防卫人在侵害行为开始之际方可采用防卫措施,以避免不法侵害,保护自身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但在某些案件中,侵害意图已经被防卫人合理明知,如不立即采取防卫措施,则可能丧失防卫的良机,此时如果强调等到侵害行为开始后才能实施防卫未免太过僵硬,难以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因此,如何认定侵害的紧迫就成为核心问题.以下通过两个案例予以探讨.

  • 标签: 不法侵害 防卫行为 犯罪预备 刑法 正当防卫 紧迫性
  • 简介:一、惩罚损害赔偿在英美法系的侵权行为诉讼中,在加害行为恶性较高的情况下,作为对加害者的惩罚或以一般抑制效果为目的,在通常的补偿赔偿(compensatorydamges)以外被承认的慰谢金即“惩罚损害赔偿(punitivedamges)”,在日本现行法上并没有得到承认。但是在学说上,肯定惩罚损害赔偿的见解正在增多。作为立法论,被认为在局部的领域里有导入惩罚损害赔偿的必要。...

  • 标签: 惩罚性损害赔偿 承认 立法论 英美法系 制裁 侵权行为
  • 简介:现行中国民事立法未明示规定先占取得制度,深刻影响着民法价值目标之合理性与体系建构之完整.综观各国立法,意识形态虽或相异,历史传统亦未必相同,但其于先占取得制度之构建方面却体现了一种共同之价值立场并于法典中明示列出.以现行民事立法之价值选择与体系缺失两方面为切入点,分析先占取得制度阙如所产生之诸种弊端,探明于未来民法典中增设先占取得制度之必然及可能,同时,以为蓝本对先占取得制度进行简要条文设计.

  • 标签: 民事立法 民法典 制度 民法价值 民法草案 国民
  • 简介:本文对德国、法国、我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在物权行为的独立与无因性问题上的民事立法及学者学说进行了考察,并通过对我国《民法通则》有关所有权转移的规定的分析,在对物权行为的独立、无因性理论进行评述之后,主张对物权行为理论采取否定的态度。

  • 标签: 物权行为 独立性 无因性
  • 简介:法律对话是法律交往的基本形态,其目的是通过一定的程序形成前见歧义的意义共识。法律对话是在一定的模式下实现的,以全球化为界,前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对话模式主要有自我继承的法律对话模式、交往移植的法律对话模式和法治共识的法律对话模式。在全球化运动和全球治理理论的双重影响下,提出了新型法律对话模式,即善治共识的法律对话模式。这种法律对话的模式虽然还没有完全实现,但是它从本质上来说契合于国际社会普遍存在的全球和谐社会的理想图景,因而表达了全球化时代人类法律对话模式的发展方向。

  • 标签: 全球化 法律对话 模式
  • 简介:电子签名是电子商务中不可缺少的鉴别交易者身份的手段,实现电子签名有多种技术。电子签名的立法可划分技术特定、技术中立及折衷型三种模式,技术特定模式将数字签名作为法定技术,技术中立模式则不规定将特定技术作为法定技术而仅规定广义的电子签名概念;折衷型属两者的结合。

  • 标签: 电子签名 技术中立 技术特定 折衷型
  • 简介: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西方宪政文化是两种不同的价值体系,前者凸显君权主义。后者以保障人权为诉求。西方宪政文化的输入及其对清末立宪的影响。是在“中体西用”的思维定式下被纳入中国传统政治体系后才发生作用的,因此,其价值含量和基本功能无不受到贬损和扭曲。在中西不同文化相互冲突、交融和互动的形势下形成的清末宪政模式,对中国近代宪政实践产生了复杂的影响,留下了深刻教训。

  • 标签: 文化冲突 宪政模式 选择 影响
  • 简介:英国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分为理论、职业、实习和继续职业教育四个阶段,其特点是虽无统一的法律教育体制和司法考试制度,各地区和各法律院校在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具有较大的自主,但同时有相应的机制保证法律职业人才的同质;法学教育注重法律的实践和应用技能的培养,法学教育机构和法律职业管理机构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相互协作,共同发挥作用.英国的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有可供我们学习借鉴的优点和经验.

  • 标签: 英国 法律职业 人才培养模式 中国 法律服务 律师职业课程
  • 简介:<正>义务举证责任,指一方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权利,因为该权利系对方当事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规定而产生的具体明确的义务,从而免除提出该主张的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义务举证责任实际上是举证责任倒置的一种形式。举例说明,甲夫与乙妻分居一年,双方所生一子一直随乙妻生活。现乙妻起诉要求离婚,同时要求追索分居期间的子女抚育费,甲夫认为已经给付。因为甲夫支付子女抚育费系其法定义务,故乙妻对

  • 标签: 举证责任倒置 义务性 给付之诉 子女抚育费 双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
  • 简介:赠与无偿的本质特征是非利己和无对价。即赠与人不得因赠与行为而取得利己对价。非利己有直接、间接和宏观三个层面的含义;对价要符合两个条件:合法和主观价值

  • 标签: 赠与 无偿性 标准及认定
  • 简介:一、问题的缘起2000年杭州老人叶某遗赠保姆百万元一案,曾在杭州引起轰动,全国各地不少媒体纷纷报道,这至少说明这一合法、正确的判决没有被人们普遍接受。有学者撰文提出应在继承法中设立特留份制度,因为老人叶某的女儿无遗产可继承。...

  • 标签: 遗赠 遗产 继承法 被继承人 近亲属 特留份制度
  • 简介:保证作为债担保的一种形式,在我国民法教材中均被认为是合同行为。但是在不同的教材中对于该行为的当事人却有不同的表述。有人主张,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主合同的债权人①,有人主张保证合同至少有三方当事人参加。保证合同关系是保证人与被保证(债务人)、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发生的三个方面当事人参与的合同关系“。这就产生了双方合同说和三方合同说两种观点。笔者认为后一种观点值得商榷。在实际生活中,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确实存在着合同关系,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也时常存在着合同关系。但是否就可据此认为保证合同是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合同和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合同的结合呢。首先,保证合同是旨在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

  • 标签: 主债权人 合同无效 主债务人 保证合同 保证行为 保证责任
  • 简介:在刑事诉讼中,由于诉讼阶段不同,认识的层次和阶段任务有所差异,这就决定了在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应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同时,由于证明责任机理的存在,控方与被告方所负的证明责任或举证责任的性质不同,导致对控、辩双方所适用的证明标准有所差异.另外,从诉讼效率及保护人权出发,对于不同的证明对象也应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本文在考察国外立法例以及对相关原理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证明标准的多元化和层次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 标签: 中国 刑事诉讼法 证明标准 证明主体 证明对象 层次性
  • 简介:人权,一般意义上理解为“人作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其最根本的价值就在于通过现代法治社会制度上的设计,使人权这种价值得到最彻底地实现。其中,司法在国家职能中县有保障人权实现的最终救济功能。…….

  • 标签: 人权 司法最终救济性 道德应然性 法律应然性 诉权 人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