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证人豁免制度作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特免权发展过程中历史的必然的产物,其对于公共利益之维护必不可少。美国立法历经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特免权的绝对保障,到罪行豁免,再到使用豁免的沿革过程。从美国司法实践而言,证人豁免制度经历了从控方证人豁免到辩方证人豁免的发展历程,并且正式证人豁免和非正式证人豁免并存。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贿赂犯罪中,出现了类似于证人豁免制度的做法,但这种不具备实质性的做法只是追诉机关打击犯罪的工具。我国刑事法律并未规定证人豁免制度。我国应在借鉴国外证人豁免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中国式的证人豁免制度。
简介:在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中国公证员协会、自治区司法厅的关心支持下,新疆公证员协会南疆培训中心于2004年6月27日在喀什正式成立.新疆公证员协会为培训中心的成立举行了揭牌仪式。司法厅厅长哈斯木·马木提.喀什地委委员、政法委副书记米尔扎伊·杜斯买买提.政法委秘书长赵培新,喀什师范学院法政系副书记伊力哈木江,喀什地区司法局局长阿曼古丽·玉素甫,纪检委书记陈敏.新疆公证员协会副会长库尔班·阿吾东,秘书长江珍出席了培训中心的揭牌仪式。哈斯木厅长和米尔扎依副书记为中心揭牌。中国公证员协会为培训中心提供了两万元的资金支持并发来了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