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9月26日,省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法学会会长刘满仓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律年鉴》社主编诸葛平平、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省法学会副会长贾世民、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黄建中出席会议。会议由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承先主持。张文显充分肯定了河南省法学会的工作成绩。他指出,近年来,河南省法学会的研究会工作形成了一批可复
简介: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审理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核心事项,也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审解决了人民陪审员在法律专业方面的劣势,将法律适用交由法官依法裁决,同时将来自普通民众的人民陪审员的朴素思想带到案件中,使事实认定更为客观真实,也能够提升法律判决的社会接受度,即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一项新的改革,要求我们在实践中逐步探索,既要对人民陪审员事实审的范围加以明确,又要避免'一刀切'。笔者所在法院作为人民陪审员试点法院,根据本地域特点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对人民陪审员各项制度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本文将着眼于试点工作民事案件事实审与法律审问题,逐一分析试点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参与民事案件事实审与法律审的实践中采取的措施,并通过具体民事案件的审理分析其实践操作中碰到的问题,最终提出通过制度上根据案件类型、案件影响、陪审模式及程序上通过强化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庭前阅卷制度、健全合议庭评议制度、制作事实问题列表等,同时改革裁判文书式样等方面对民事案件的事实审与法律审进行区分。
简介: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赔偿责任制度的以往研究主要侧重于法理方面,而较少关注不动产登记实践。我国自2013年年底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其工作实践为这一课题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笔者从实践的视角,结合法解释学和比较法研究,逐一检讨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赔偿制度要点后认为:不动产登记错误是指基于有效的登记原因而为的登记因错误或遗漏所致的登记簿上的内容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所记载的内容不符。导致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可分为两类。不动产错误登记赔偿性质兼具民事责任属性和行政责任属性,但以民事责任属性为主。其归责原则应当采过错责任说。其构成要件应当包含侵害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以及主观过错四个方面。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主权利的损害赔偿,利息,为主张权利所支出之费用。经过实践的探索和总结,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可通过责任保险等方式不断完善。构建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保险制度的要点包括: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保险的模式选择,赔偿数额,免赔数额,保险追溯期,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保险费用及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