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的正式颁布了,它在1987年颁布的基础上究竟做了哪些修改?修改后特点鲜明的同时,还存在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文章试图在这些方面做些阐述.
简介:一、商品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必要的经济形式。商品经济起源于社会分工和不同的所有者,到资本主义社会才得到充分的发展,社会上的一切都变成了商品,资本家剥削工人阶级的剩余价值也隐藏在商品的等价交换之中。因此,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根据社会主义首先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国家取得胜利的推断,预计在这些资本主义已充分发展的地方转向社会主义后,就应该取消商品经济,实行产品经济。历史发展的结果,呈现了两个原先预见不到的问题,一个是社会主义不是首先在资本主义比较发达的国家取得胜利,而是首先冲破资本主义统治的薄弱环节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取得胜利。另一个是商品经济
简介: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出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宏伟目标,旨在实现法律权威与社会安宁的统一。信访既是公民寻求权利救济的方式,也是监督权力行使的途径,具有权利救济与政治参与双向价值取向,涉法涉诉信访在理论与实践双层面均呈现出人治与法治博弈之下的纠结状态。建构“信法不信访”的程序性规范,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程序终局建设,加大信访民主建设。以可不可诉为标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可分为涉法但不可诉的信访事项、涉法且可诉的信访事项、涉法且正诉的信访事项、涉法可诉且已终结的信访事项以及重复的信访事项。在涉法涉诉法治化配套制度建设中,应设置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制度,实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三审终审制,引入判后答疑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构建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保障上诉人的参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