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五大以后,我国一些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将实行股份制改造,一些小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将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也是我国企业所有制和经营管理体制的一场深刻变革,标志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新阶段。企业实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对我国劳动工作将产生显著影响和一系列关联作用,认真研究这一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一、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对劳动工作的主要影响1.对劳动关系的影响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后,职工原先与国家的劳动关系变成职工与股份制企业的劳动关系,职工不再是国家职工,而成为真正的企业职工。在股份制企业中一般都实行职工持股制,使职工成为所有者之一,从而使职工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
简介:下岗、失业人员,作为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社会群体,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点,解决他们的生活和工作亦已成为推进企业改革中的头等大事。但如何提高这一群体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减少社会在改革时期的振荡,特别是对他们心理变动状态的研究和对策,仍然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一个人的心理素质、适应能力,是其观念更新、行为选择的前提和先导。大量事实也证明,能否及时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疏导,调整其心理状态,直接影响到下岗、失业人员能否正确面对现实、承受压力,直接影响到再就业工程的进程。根据我们对北京、上海、南京三城市的实际调查和有关资料分析,随着改革的深入,下岗、失业人员从1994--1997年,有逐渐递增的趋势。全国下岗人员1994年为200多万到1997年为1150万,约占职工总数的8%;失业1994年为476万,到1997年为590万,失业率为3.1%。北京1995年下岗为9.8万,1997年为19万;失业也由1万多增加到了3万多。上海1995年下岗20万左右,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