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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1999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采用了源自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和源自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其目的在于防止合同纠纷、合同欺诈,保护先履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探讨由于两大制度本身的差异所带来的问题,提出应明确规定哪些情形属于预期违约行为,未违约方可以通过采取是否接受对方的预期违约而做出相应的救济措施,从而完善我国的预期违约制度。

  • 标签: 合同法 预期违约 不安抗辩权
  • 简介:摘要:我国司法体系中,不安抗辩权、预期违约两种制度同时存在,但制度的适用范围不同,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出现冲突,研究两种体系的协调方式至关重要。本文将结合两种制度适用冲突,探析出现冲突的原因,提出协调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体系的路径,以此提高司法实践工作效率,充分发挥两种体系的作用,保护合同方的合法权益。希望通过本文研究,为相关行业提供借鉴。

  • 标签: 预期违约 不安抗辩 体系协调
  • 简介: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系的一项传统法律制度,源于德国法,又称为拒绝权,具有留置担保的性质,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先履行义务一方在后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发生恶化而有难以对待给付之虞时,有权要求对方先为对待履行或提供担保,在对方未为对待履行或未提供担保时,有权中止合同而拒绝履行其义务。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 传统法律制度 大陆法系 合同成立 财产状况
  • 简介:四、在电力经营中正确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途径一)中止供用电合同履行,即中止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对该厂中止供电,供电方应与用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和《电费保证合同》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中运用 供用电合同
  • 简介:不安抗辩权规定先履行方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时可以中止对合同的履行,《合同法》对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规定我国的《合同法》对不安抗辩权制度做出了如下规定,《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优点和不足 〈摘要〉 我国的《合同法》将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和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有机结合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中不安 优点不足
  • 简介:当前,巨额电费拖欠已成为束缚一些供电企业健康发展的沉重包袱,严重影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正常供用电秩序。面对日益增大的经营风险,适应市场变化,依法回收电费,是化解电力经营风险的根本出路。在我国立法实践中,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引入了不安抗辩权制度,这对于促进供用电合同的正常履行和供用电纠纷的有效解决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给电费回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 标签: 供用电合同 合同履行 经营风险 回收工作 供电企业 国有资产
  • 简介:摘要:在当前电力市场发展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讨论正确行使不安全的辩护权,并考虑到严重影响国有资产的保存和增值以及正常供电和使用顺序的,讨论电力运营的风险。它将有效地减少功率并确保电力的供应和使用。充分正常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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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合同法同时规定了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第108条规定的只是明示预期违约而没有规定默示预期违约(见刘凯湘、聂孝红《论〈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适用范围上的缺陷》,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都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履行期限到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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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合同法同时规定了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第108条规定的只是明示预期违约而没有规定默示预期违约(见刘凯湘、聂孝红《论〈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适用范围上的缺陷》,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都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履行期限到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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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分别是英美法和大陆法中的传统制度,经过借鉴吸收,在108条和68、69条规定了我们自己的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但由于认识上的局限,这种借鉴却导致预期违约制度传统的优势被削弱以及与不安抗辩权在适用上的冲突.

  • 标签: 预期违约 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比较分析
  • 简介:通过研究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和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制度,并与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律制度进行比较,提出在我国新的《合同法》中引进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制度应结合国情、取其精华,这对形成我国自己的不安抗辩和预期违约制度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

  • 标签: 预期违约 不安抗辩 合同法
  • 简介:这即是对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享有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故被告行使不安抗辩权,原告并未对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默示预期违约提供适当担保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合同案 宗船舶
  • 简介:对于抗辩权制度,我国立法分散,且着重对合同抗辨权体系的研究,缺乏制度化梳理。应厘清抗辩抗辩权这对极易混用的概念,严格区分两者的行使方式、对抗内容和效力,从而明确法官在诉讼过程中所能援引的事实范围。

  • 标签: 抗辩权 抵充规则 立法价值
  • 简介:本文通过将我国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不安抗辩权制度进行比较,旨在说明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优越性,并运用不安抗辩权制度与预期违约制度之间的差异,阐述我国在《合同法》中设立预期违约制度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阐述我国在《合同法》中设立预期违约制度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阐述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不安抗辩权制度和预期违约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 标签: 合同法 不安抗辩权 预期违约 明示毁约 默示毁约
  • 简介:我国在《合同法》第68条和第108条分别规定了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这两种制度在解决问题的目的和方式上具有相似性,学界对于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的废存存在相当大的争议,司法实践中难以抉择二者如何适用。为了解决二者在《民法典·合同法编》中的矛盾和冲突问题,应删除《合同法》预期违约的规定,并对不安抗辩权中的缺漏进行修改和补充。

  • 标签: 预期违约 不安抗辩权 制度选择 《合同法》第68条
  • 简介:合同法同时规定了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一)我国新合同法对不安抗辩权、预期违约制度的规定,第2609条对默示预期违约规定为摘要

  • 标签: 不安抗辩 关系现行法 抗辩关系
  • 简介:票据的生命力在于流通,加强票据的流通性和交易安全性是各国票据立法之首要宗旨。与民法相比,票据法更多地体现了权利本位的理念,然而基于公平原则,对债务人的利益也须慎加考虑,这便是票据抗辩的立法依据。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票据抗辩是整个票据法的支点。本文试就票据抗辩这一法律现象,从抗辩性质及特点、抗辩事由、抗辩限制几方面加以粗浅论述,重点论述抗辩事由。一、票据抗辩的理解

  • 标签: 票据抗辩 票据债务人 票据法规定 抗辩理由 抗辩事由 票据责任
  • 简介:是指法律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票据债权人进行抗辩的事由,我国票据法规定了对票据伪造、变造的抗辩及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签发票据和进行票据背书的抗辩以及对无权代理的人所为的票据行为的抗辩,票据债务人才可以将票据原因关系的瑕疵作为抗辩事由提出抗辩

  • 标签: 抗辩之我见 票据抗辩
  • 简介:内容摘要本文从法理基础、服务目的、否认权利人请求权方面、抗辩的特性等方面,对民法上的抗辩和票据抗辩进行对比,从一个典型案例出发指出两者的不同点,从而使读者能够更好的理解和区分民法上的抗辩和票据抗辩

  • 标签: 请求权 票据 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