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已故島田正郎先生开创的北亚法制史研究领域中,蒙古法制史研究是目前在欧美、日本、蒙古国、中国境内的内蒙古等各地最为活跃的领域.关于其研究动态,本稿将蒙古法制史研究的主要成果分为通论性研究、蒙古帝国时期、北元时期、清代蒙古、1911年以后的蒙古等共五章进行介绍和评述.作为“通论性研究”,俄国学者梁赞诺夫斯基先生率先对蒙古法制史进行通论性的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因其未能解读以当地民族语言书写的法制史料,故其研究的价值有限.另外,岛田先生广泛并深入地搜集汉文法制史料,尤其在探明清朝统治时期的蒙古例的全貌方面功劳卓著.然而,由于未能参考满蒙文史料和西文研究成果,终与欧美研究失之交臂,故其名声未能远播.关于“蒙古帝国时期”的法制史,最近的研究焦点是:成吉思汗制定的法典《大札撒》是否作为成文法真正存在.在“北元时期”的法制史方面,多数研究者皆以文献学的角度对蒙文法典进行研究,而只有《喀尔喀济鲁姆》得到法制史角度的研究.此外,在“清代蒙古”的法制史方面,日本学者、内外蒙古的蒙古人,以及欧美等国学者在继承俄国人开创的研究基础上,对蒙古例法典及审判制度等做了广泛研究,呈现出日新月异的态势.关于“1911年以后的蒙古”法制史的研究虽已开始,且以内外蒙古学者为中心,但尚未呈活跃之势.今后,对各个时期的法制史,除文献学研究外,更需要富有法学特点的研究成果.
简介:所谓民主混合制,就是在民主制基础上混合其他政体要素的政体,这里的民主制不是代议制,而是古典意义上的民主,它是由人民掌握并行使主权的政体,是一种纯粹政体,在主权的派生权力上,则可以采用混合政体.因此,我们可以将卢梭的政治权力分解为"主权"与"治权",主权包括国家的最高所有权与最高治理权,卢梭认为它集中体现为立法权力,"治权"则主要是行政权力,不包括立法权力.不少学者认为卢梭是混合政体的反对者,实际上,卢梭只是在主权层次上反对混合政体,而在治权层次上则欣赏混合政体,"因为强力的极限与软弱的极限同样地都出现在单一的政府之下,反之,混合的形式则产生适中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