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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黔江区既是重庆市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又是武陵山片区的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其地位和作用,不仅关系到重庆市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而且关系到重庆直辖市在湘、鄂、黔跨省界武陵山片区的影响和示范效应。笔者从走特色发展之路、发挥生态优势、承接产业链延伸、做强做特生态农业等方面进行了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的路径探讨。

  • 标签: 黔江 区域性中心城市 路径探讨
  • 简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统计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就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求实、求真、求新、求精,及时准确把握全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动态和趋势,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统计保障。

  • 标签: 统计部门 中心城市 保障 国家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政治责任感
  • 简介:青年研究内卷化、碎片化与泛政治化之学理困境的形成,与青年研究方法论局限攸关;突破及超越青年研究现有学理困境,除需要实现从对策性研究向解释性研究、从同一性研究向批判性研究和从结构化研究向过程性研究转变外,更要立基于方法论层面,在田野中书写、“田野的灵感”促推青年研究接地气、显灵气。青年研究应以青年研究方法突围中心,通过田野研究,把握青年研究的最佳方法切口。这有助于人们进入青年的生活世界,在青年的生活世界中“设身处地”地观察、阅读和理解青年,在社会变迁、国家政策以及市场经济等大环境中去理解青年,从而推动青年研究进一步规范化发展。

  • 标签: 青年研究 方法 田野
  • 简介:包含了诸多公案故事的《水浒传》既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也可以视为一部"政治"或"犯罪"小说,可以对其进行法律文化意义上的解读。《水浒传》所载梁山人物"替天行道"的政治主张与其"不反皇帝"的政治许诺之间存在着逻辑冲突,其行侠仗义的话语渲染与时常打家劫舍的实际行动之间也存在着实践上的背离。《水浒传》揭示出中国传统的法制和权力生态存在复杂性,是"庙堂之上"、"民间社会""江湖之远"三个场域之间的三边互动关系。这种状况要求传统中国法律史研究在考察宫廷文化的同时也要关注村野文化、市井文化和草莽文化,也要求在对传统中国法律进行社会史研究时不能脱离相关的政治史的研究。

  • 标签: 替天行道 江湖世界 水浒传
  • 简介:文义是法律解释之开始,尊重文义也应是适用法律之基础前提。但由于文义解释本身所存在的"文不达意"之痼疾,极易招致匪夷所思之后果。《刑法》之根本目的系为保护法益,而在适用文义解释无法得出妥当的结论时,以法益保护原则为基础的刑法目的解释之闪亮出场则显得尤为必要。就此而言,围绕法益保护原则,构建刑法目的解释中心的刑法解释体系,也应当成为刑法解释之基本逻辑。唯其如此才能使得刑法解释因入情入理而变得更加令人心悦诚服。但同时,刑法目的解释之适用还应受到罪刑法定原则的严格限制,从而避免"前门驱狼,后门进虎"的场面发生。

  • 标签: 文义解释 文不达意 法益保护 目的解释 罪刑法定原则
  • 简介:公司的社会责任的边界是研究公司社会责任问题的基础,含混不清的公司社会责任边界论将有碍于其在实践过程中的具体操作。基于对公司效率内涵演进的分析,文章指出其边界理应囿于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之内。虽然在这一边界内有着数量众多并且可以准确描述的具体地社会责任需要公司去履行,但不能要求所有的公司都承担同样的社会责任,应针对不同公司的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并且有操作性的社会责任要求。

  • 标签: 公司社会责任 边界 动态假说
  • 简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重大判断同样适用于卫生健康领域包括医疗服务领域。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内涵极为丰富,在发展方向上,要更加注重体现医疗事业的公益性,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可及性;在发展方式上,要更加注重人才、技术、专科、学科等内涵建设和发展,控制好规模数量;在专业结构上.

  • 标签: 医疗质量安全
  • 简介:用益物权是非所有权人的民事主体依物权法获得所有权的唯一途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用益物权是非所有权人的民事主体依物权法获得所有权的唯一途径,他物权的主体比所有权的主体更具有普遍性

  • 标签: 中心物权法 制定益为 应制定
  • 简介:传统社会纠纷解决一直受到民间习俗和国家制度的影响.民间习俗和国家制度共同建构了传统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习惯的沿用、皇权的干预、空间的隔离等方式存在纠纷解决机制的维度中,对复仇案件处理与复仇文化的修成有着和合作用.同时传统社会解纷的核心观念是情理法的和谐,具有经权理论的特色,不仅重视国家稳定,同时也会适时调整、灵活变化.所以对复仇案件解决范式的研究,可以丰富和完善当今社会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重要参考.

  • 标签: 传统社会 复仇 纠纷 解决机制
  • 简介:<正>调解现如今是一个高频词,无论对学界还是实务界而言似乎都是如此。而观其肇因,似乎可以归结为如下两点:其一,这一概念本身的独特"魅力"——对学界而言,它给司法体制的改革和前行提供了"新"的理论支点或兴趣点;其二,它契合了某种"功利"目的或价值趣旨。调解如今成为革新司法体制的显

  • 标签: 司法体制 纠纷解决方式 人民调解委员会 仲裁程序 诉讼程序 调解过程
  • 简介: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系统而深刻地阐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意义深远,是一篇充满改革和创新精神的纲领性文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指导性,是新时期各级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世之规、为政之道。我们学习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就是要从阜新经济转型的实际出发,学用结合,身体力行,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 标签: “七一”重要讲话 指导性 发达 创新精神 针对性 实际
  • 简介: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改委在2016年12月20日公布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指出,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登封在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一定要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更加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

  • 标签: 中心城市 城市进程 一府两院 工作报告 党的领导 知情知政
  • 简介: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和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公寓在高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公寓逐渐成为高校学生管理的中心。本文从突出公寓管理的主体地位的角度出发,探讨如何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扎根于公寓,从而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的作用。使管理者的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 标签: 大学生公寓管理 思想教育
  • 简介:成本会计是现代管理的重要内容,成本会计的内容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及成本考核等。对物业管理企业而言,成本是一定时期内提供特定种类服务和数量的资金耗费。物业管理资金的运用形式很多,但成本费用支出是其中最重要的形式。

  • 标签: 成本会计 管理资金 物业管理企业 效率 成本费用支出 现代管理
  • 简介:英刊《反潮流》杂志2006年12月号刊登了洛仁·戈尔德纳题为《美元中心的积累体系的危机:1973年重来?》的文章,认为1973年以来的30多年美国利用自己的美元霸权地位在全球进行金融杠杆收购,廉价地获取了前社会主义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的大量财富,并打垮工人阶级力量,暂时缓解了危机。今天它在国际上面临中俄的崛起以及全球反美主义和激进化的劳工运动,美元中心的世界资本积累体系正面临着和1973年类似的危机:通货膨胀与经济停滞同时出现的时代重新到来,老路已经不通,未来世界军事对抗的风险将剧增,美国可能和中国展开激烈的争夺。文章内容如下。

  • 标签: 第三世界国家 资本积累 美元 社会主义国家 文章内容 杠杆收购
  • 简介:刚刚仙逝的法史大家瞿同祖先生在半个世纪前曾言:“条文的规定是一回事,法律的实施又是一回事。”〔2〕如今,官方的表达与实践常常背离已为人所共知,〔3〕但在实际的研究中,由于档案资料的限制、研究者缺乏应有的学术自觉等多方面的原因,我们所看到的一些研究成果仍多停留于制度层面上,并没有看到制度背后的社会实际。

  • 标签: 档案资料 司法 清代 学术自觉 研究成果 社会实际
  • 简介:2008年12月18日晚,张卫平教授应邀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320教室法大学子送上了一堂“法学研究的方法论——民事诉讼中心题的精彩讲演。本文系在责任编辑占斌所整理之实录文稿的基础上,蒙张教授拨冗订正而成。张教授乐于参与师生学术交流并积极支持学生学术刊物的热忱与认真,令人感佩。《研究生法学》编辑部谨此致以衷心的谢意。

  • 标签: 法学研究 民事诉讼 方法论 中国政法大学 研究生院 责任编辑
  • 简介: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要求庭审实质化,需要反映法庭审理过程和内容的庭审笔录作为监督、制约庭审的有效手段。我国刑事庭审笔录因法律效力不明而难以切实发挥作用,因此亟须法定化。法定化的庭审笔录能从庭审过程和结果两个层面对庭审实质化形成保障,同时足够作为二审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法定化的庭审笔录制度,可以借鉴域外立法经验,规范庭审笔录的内容及制作流程,明确庭审笔录的证据属性和证明效力,以及阅览和使用权限。配合法定化庭审笔录制度的实施,还需实现庭审笔录制作的技术化和健全庭审录音录像制度。

  • 标签: 以审判为中心 庭审笔录 庭审实质化 法定化 证明效力
  • 简介:登记对抗模式的典型情况是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在这种物权变动中,交付才是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形式要件,登记对物权变动本身没有影响,只是对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的公示。另外,从我国物权法现有的一物一权、物权债权区分的原则出发,明确登记对抗和善意取得等制度的界限后,可以发现我国法不承认多个所有权同时存在,而登记对抗模式中的登记也不能产生让后来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效果。这样,实体法上的所有权只能停留在在先权利人处。如此,在解释对抗时,可将对抗理解是在诉讼层面发挥作用的制度,是一种诉讼中的抗辩权,是第二买受人在面对第一买受人时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在我国的体系下,登记对抗制度的解释很难做到逻辑上的完全周延,相对而言,构建抗辩权的副作用较小,是一种比较合适的解释方法。而且,通过对第三人范围的界定以及善意取得制度的配合,登记对抗制度可能产生的问题会被进一步限制。

  • 标签: 特殊动产 登记对抗 多重买卖 善意取得 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