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中国,电信运营商发展网络电视业务的最大动力是由于收入增加上的乏力。一方面,传统的话音业务在移动通讯、VoIP等新技巧新业务的冲击下开端萎缩;另一方面运营商大力发展宽带网络,却没有从中得到足够的收益,宽带的赢利方法还局限在接入费用的收取上,运营商急需寻找新的盈利手腕,借助IPTV业务,电信运营商可以增长收入,同时由于宽带接入的发展快于宽带业务的发展,用户的增加速度开端趋缓,网络电视的兴起又为电信运营商持续发展宽带发明了一个良好的机会;第三,宽带接入的繁华并没有带来内容服务上的繁华,宽带网络上的业务和运用多数还停留在窄带时代,宽带用户的花费需求远远没有满足;IPTV的涌现也为运营商从传统电佩服务商向新型综合信息服务供给商的转型发明了条件,可以籍此树立更为稳固的竞争优势。网络电视,它基于宽带高速IP网,以网络视频资源为主体,将电视机、个人电脑及手持设备作为显示终端,通过机顶盒或计算机接入宽带网络,实现数字电视、时移电视、互动电视等服务,网络电视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一种全新的电视观看方法,它改变了以往被动的电视观看模式,实现了电视以网络为基础按需观看、随看随停的便捷方式。
简介:不论是从商标授权条件还是从商标侵权的认定看商标保护的地域性非常明显。各国《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差异很大,一般来说不同国家的不同生产者、经营者拥有相同的商标是允许的一个国家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另一个国家的尚未在本国注册的商标也可能不构成侵权。而一旦这些生产者或经营者在网上使用这些商标。就会产生冲突尤其对那些提供电子信息服务的服务商标权人,在网上使用自己在某一个国家注册的商标有可能侵犯了他人在别一国家的商标权,也可能被侵权甚至被某些国家抗议禁止使用。因为,在《商标法)}的”禁用条款”中,各个国家的规定是不同的。如果互联网络的每一个用户都适用本国法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就会引起全球的商标大战。网络上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