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亚太地区的经济结构变化近年来,日本、亚洲地区新兴工业化经济群体、东盟的经济结构正在发生迅速的变化。这种经济结构变化的影响有从日本直接波及到亚洲地区新兴工业化经济群体然后再由亚洲地区新兴工业化经济群体间接转而波及到东盟与中国的,但也有直接从日本波及到东盟与中国的。这种经济结构变化的影响不仅引起了受波及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结构变化,同时也成为促进受波及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本文拟考察近十年来亚洲地区新兴工业化经济群体与东盟的经济结构变化概貌,然后按国别探讨东盟各国的经济结构变化的主要趋势、其背景及今后的展望。
简介:冷战结束后,亚太地区的安全结构经历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当前中美两国在亚太地区发生“权力分享”乃至“权力转移”之际,亚太地区安全结构的调整尤为显著。一方面,以美国为枢轴的“同盟型”结构经历了由“轮辐体系”向“网络化”的转型,形成了新的同盟、准同盟和潜在同盟的层次化布局;另一方面,以中俄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在强化原有的“协作型”安全架构的同时,又通过“一带一路”“欧亚联盟”等战略性倡议重塑亚太乃至整个欧亚大陆的地缘战略态势。作为亚太地区安全结构中的“第三股力量”,东盟通过对一系列多边安全机制的建设,既为两种大国主导的安全架构提供了对话平台,也已成为实现未来亚太地区整体性安全架构的可行性路径之一。与此同时,由于大国战略竞争的加剧,逐渐侵蚀了东盟聚合力、中立性乃至在整体性安全架构中的“中心地位”。未来亚太地区安全架构的解构和重构需要中美找到新的战略共识,并对东盟的中心地位进行“再确认”。
简介:取消农业税后,全国农村开始了多轮、全方位的乡村体制改革。从我们近年来在全国农村调查情况来看,乡村体制改革在很多方面过急过快,很多时候缺少对改革方案的深思熟虑,不顾实际情况一刀切的问题也很严重。当前乡村体制改革存在的最大弊病是缺少对乡村基层组织性质的理解,从而将乡村体制改革变成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改革,其原因主要是缺少对中国农村基层组织性质及其功能的认识。我们通过分析当前中国农村基层组织的功能,农村基层组织体系所面对的农村社会本身的特征以及农村基层组织的性质,以此反思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经验教训。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各地审判流程信息网上公开的经验基础上,制定颁布了规范该制度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对于国家、社会公众、当事人和法院具有不同的功能,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可以强化效率价值和参与价值。相关司法解释为了实现上述功能,在制度结构上实现了公开对象的二元化,公开平台的统一化和公开内容的实质化。这项崭新的制度具有十分光明的适用前景,但在审判流程标准化、网上公开的业务流程、当事人异议机制等具体的制度建设上也不乏进步空间。通过地方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实务界和理论界共同的理解、支持,当能形成积聚中国司法智慧的东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