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5年3月31日下午17时,中国政府网对外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60号)》,并授权新华社对外刊发《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0号》、《授权发布:存款保险条例》两则消息,这标志着酝酿22年之外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出炉,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简介:1999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签署关于中国“入世”双边协议,标志着中国向WTO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但与美国这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主要服务业务如金融、保险、通讯、广播、电子网络等大多处在国家垄断或刚起步阶段,尽管《服务贸易总协定》考虑了各国服务法规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经济状况和发展,允许发展中国家在市场准入及条件上保持一定灵活性,但如何依照美国公布的中美双边市场开放贸易细则,中国在七年后取消外资财产险、意外险的保险公司地域限制,主要城市在2-3年内开放,5年内外资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扩大到团体险,健康险和养老保险,且对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不采取数量限制,以及外方可拥有合资保险公司50%的股权,并在2年内设立全资子公司,再保险领域全部开放,那对于从技术和资金外来说都匮乏的新兴民族保险业来说,融入世界经济大潮中,直接与在资本、财务、技术、信息经营决策能力,体制、创新能力都大大超过自己的国际性的外国保险公司竞争,无疑正面临着一场严峻的挑战,而要想在强手林立中赢得自己的市场份额,民族保险首次必须从各方面来完善自己,民族保险只有在规范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促进范围,转换经营观念,改变经营方式,改善服务水准,提高经营效率,告别粗放经营,短期行为,不规范操作,才能实现民族保险的产业升级,而这一切都需要有完善的保险法律法规作保证。为此,我国在一九九五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宣告了保险基本法的诞生,随之以后的几年,陆续出台《保险代理人管理试行规定》及与此配套的2000年《保险兼业代理人管理暂行办法》,《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保
简介:1.产品责任保险案例①因汽车无“前倾保护装置”而受伤。案情:昭和42(1967)年4月8日上午7时30分,某K乘某S驾驶的汽车外出,此车系M工厂制造,为某S所有。某K坐于该车后排座位。途中,某S急刹车,某K身体猛然前倾,由于该车前排助手席椅背无“前倾保护装置”,某K当时手撑椅背以减冲力,但其脸部仍撞在车内前方,造成面部挫伤,颈椎活动障碍等伤害,留下外伤性头颈疼痛症、中枢神经平衡障碍、听力障碍及轻度左眼球移动障碍等后遗症。判决:制造汽车时,汽车制造者负有义务造出安全性能好的汽车,以避免一切可能预见的危险。人坐于汽车后排座位,行进中必采手扶前排助手席椅背的姿势。这也是应当预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