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针对边远山区凉山州冕宁片区2009—2010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提出干预措施,以降低孕产妇的死亡。方法回顾性分析2009—2010年凉山州冕宁地区孕产妇死亡资料。2009年死亡6例,2010年死亡4例。其中8例死于产后出血,一例死于羊水栓塞,一例死于肺栓塞。死亡孕产妇的首诊地点,分娩地点,死亡地点分别为家中.中心卫生院.县级二甲医院,州级三甲医院。结论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实行贫困救助,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医师的培训,适时转诊,大力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政府加大农村孕产妇补贴,以降低孕产妇死亡数。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导致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及有效的预防干预措施,为孕产妇死亡的预防与救治提供参考。方法回顾性总结分析我院在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期间收治的123例死亡孕产妇的临床病例资料,总结导致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原因,探讨预防孕产妇死亡的有效措施。结果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原因依次为产科出血、妊娠合并心脏疾病、羊水栓塞以及妊娠期合并高血压疾病,构成比分别为40.65%、23.58%、18.70%、10.57%。123例死亡孕产妇中可避免死亡者63例,所占比例为51.22%;创造条件可避免者29例,所占比例为23.58%;不可避免者31例,所占比例为25,20%。结论随着孕产妇死因构成比的变化及服务需求的提高,探索新的服务与管理模式以保障母婴安康更显得十分必要,加强医院的产科建设,提高产科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可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简介:目的通过对贵州省2017年孕产妇死亡原因的分析,为全面二孩政策下采取有效的降低孕产妇死亡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利用贵州省2017年死亡孕产妇病例资料及省级评审结果,进行性回顾分析。结果136例死亡孕产妇中可避免死亡116例,占85.29%,不可避免死亡20例,占14.71%。死因构成以直接产科因素为主,占61.3%,产科出血是首位。影响可避免死亡的主要因素为医疗保健机构知识技能,其次是个人居民团体知识技能及态度。结论加强产科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人员业务的技术水平,加强孕产期保健工作及临床高危预警和分级管理,重视临床多学科合作及规范孕产妇急救和转诊通道,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
简介:目的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总结孕产妇死亡救治中存在的问题。方法回顾性分析成都市2007~2012年115例孕产妇死亡原因及评审情况。结果2007~2012年孕产妇死亡率大致呈逐年下降趋势,2012年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低于2007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115例死亡孕产妇中直接产科原因死亡60例(52.17%);间接产科原因死亡55例(47.83%);产科出血(41例)仍居首位,占直接产科原因的68.33%。直接产科原因中产前检查次数〈5次(含0次)的死亡孕产妇占61.67%,明显高于产前检查5次以上的孕产妇死亡数;而间接产科原因中产前检查次数〈5次(含0次)的死亡孕产妇占60.00%,也明显高于产前检查5次以上的孕产妇死亡数,两者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省市级医院死亡的孕产妇数量明显多于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及其他(P〈0.05)。可避免死亡占63.48%,不可避免死亡占36.52%,其中各级医务人员的知识技能问题在可避免死亡孕产妇(73例)的首要影响因素中占首位,为93.15%(68/73),个人及家庭知识技能问题占6.8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影响孕产妇可避免死亡的首要原因是各级医务人员知识技能欠缺,责任心不强。切实加强医疗助产机构的业务培训及监管,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重要措施。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产后出血与孕产妇死亡原因的关系,为进一步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供参考。方法回顾性总结分析我院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收治的28例孕产妇的临床病例资料,总结分析上述28例孕产妇出现产后出血以及死亡的情况,分析导致孕产妇产后出血与死亡的原因。结果产后出血是产科出血的主要原因,占78.58%,产前出血仅占产科出血的21.42%。在导致孕产妇产后出血的原因中,胎盘滞留为首要原因,所占比例为39.29%,其次为宫缩乏力,所占比例为21.43%在,再次为子宫破裂,所占比例为10.72%。结论胎盘滞留、宫缩乏力以及子宫破裂是导致孕产妇产科出血的三个主要原因,产科出血是造成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应当重视对产后出血预防,加强孕产妇的保健管理,从而减少产后出血的发生率和孕产妇死亡率。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陇南市2010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及其影响因素,为制定降低孕产妇死亡的有效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通过全市妇保站上报的孕产妇死亡资料,采用“十二格”表评审方法,从三个环节,四个方面以及三个延误方面,对2009年全市11例死亡孕产妇进行了评审分析。结果2010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36.46/10万。11例孕产妇死亡原因依次为产科出血4例(36.36%)、内科合并症2例(18.18%),妊高症2例(18.18%),产褥感染1例(9.09%),其他原因2例(18.18%)。产后出血主要原因宫缩乏力、胎盘滞留、软产道损伤。11例死亡的孕产妇中9例为可避免死亡,占81.81%,2例为不可避免死亡,占18.18%。影响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县乡医疗保健因素占12.50%,个人态度及家庭因素占60.42%,社会团体管理因素占27.08%。结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是一项社会系统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健全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加强高危孕产妇筛查和管理,努力提高产科质量,提高产科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加强母婴保健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畅通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加强计划外妊娠妇女的管理,建立健全孕产妇死亡责任追究制度,最终达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目的。
简介:目的分析10年间我县孕产妇死亡率及死亡原因及其主要影响因素,针对性提出干预措施,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法收集1999年—2008年我县孕产妇死亡资料共80例,进行回顾性分析及统计。结果我县10年孕产妇死亡率呈整体下降趋势,但存在不稳定因素,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胎盘因素,前后5年无明显改变。前5年流产占第3位,后5年羊水栓塞占第3位。10年孕产妇死亡率为141.45/十万,其中前5年死亡数为45例,死亡率为154.39/十万,后5年死亡数为35例,死亡率为127.68/十万。结论加强母婴保健综合管理,提高孕产妇管理质量,重视产科服务人员专业技能综合培训,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关键措施。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长治市2008-2012年5年间的孕产妇死亡原因及其因素。方法对长治市13县区2008-2012年的38例孕产妇死亡资料进行分析。结果长治市13县区孕产妇死亡率平均为24.65/万,主要死因产科出血占15.79%,内科合并症31.58%,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7.89%,羊水栓塞36.84%,产褥感染占2.63%,其他占5.26%。结论长治市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以产科出血、内科合并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羊水栓塞是长治市孕产妇死亡的主要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