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
29 个结果
  • 简介:为清楚阐释语词或数理逻辑符号通过其使用规则建立的意义,维特根斯坦曾经选择如下的对比:谁要声称其是自我意义的单独承载者,他就与国际象棋选手一样:后者在创设国际象棋角色时,建立起了其面目可憎的涂彩女王,她看来既恐怖又使人厌恶,以至于要将对手的任何角色从场上驱离。1985年,Jakobs教授在刑法理论中提出了敌人刑法的概念。对此,他的对手稍后提出了同样的论断:他太可怕了,在他的结论里,他想要驱走自启蒙时代以来所有法治国家的成就。接下来的论述将完全从维特根斯

  • 标签: 性观念敌人 敌人刑法 调节性观念
  • 简介:产业结构调节法再探吕忠梅在《产业结构调节法初探》①一文中,笔者对产业结构调节法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认识产业结构调节法的一些观点。本文拟继续研究产业结构调节法的基本问题,以获取对这一法律规范群更为深入的认识。一、产业...

  • 标签: 产业结构 调节法 宏观调控法 经济法 产业政策 市场机制
  • 简介:理论的研究起点是每个理论构建其体系的开端。市场缺陷作为国家调节说的研究起点,决定着该理论的内容边界、逻辑框架和思考进路。市场缺陷是经济学市场失灵理论体系中对市场功能失灵的原因概括,其内涵和外延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而逐渐拓宽。国家调节说在借鉴经济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基于经济法学研究的基本任务,将研究重心落实于市场失灵的原因即市场缺陷。通过包括分类研究在内的各种研究,确定了国家调节经济的方式以及经济法的内容和体系。这一研究起点预设了国家调节相对于市场调节的第二性,也包含了对国家能力的潜在追问,从而厘定了研究框架和思考进路,反映了理论建构者的深刻意图。市场缺陷本质上反映了社会对国家经济职能的需求,这表明市场缺陷内容的开放性。基于研究起点的开放性,国家调节说的内容和体系也必然是随之不断发展。"国家调节说"最重要的价值,正是在于通过科学地界定研究起点而获取了一个开放性的视角,一个科学的思考问题的框架,从而奠定了经济法学研究的基础,为今后的研究指明了方向。

  • 标签: 经济法 国家调节说 研究起点 市场缺陷 市场失灵 开放性
  • 简介:兴奋调查是新的《世界反兴奋条例》鼓励采取的反兴奋措施,但我国还没有常态化的兴奋调查机制。目前兴奋调查过程中存在着反兴奋机构与其他调查机构的合作配合不够、兴奋源头控制不力、调查后的处罚威慑力不够、调查缺乏国际合作等问题,直接影响到了兴奋调查的效果。为此,应从完善反兴奋机构本身的内部调查方式、加大兴奋的刑事打击力度、建立反兴奋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常态化的联络机制、规范信息分享机制、建立反兴奋机构人员咨询顾问制度等方面,来完善我国的兴奋调查机制。

  • 标签: 兴奋剂 调查机制 信息分享
  • 简介:最近,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上海市政府批准了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调节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增加公益性岗位报酬等四项工作的请示。主要内容包括:(1)从2006年8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20元。

  • 标签: 上海市政府 收入分配 政府调节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抚恤补助标准
  • 简介:本文将市场、调节机制和法律放在同一逻辑链上进行考察,并期许对自由市场、国家调节和经济法三者的关系进行规范分析的解释,借以评介"国家调节说"理论的逻辑进路,求解经济法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为微观经济领域层面上的经济法研究提供可借鉴的一种方法论视角。

  • 标签: 经济法 规范分析 方法论
  • 简介:日前,因大学生李文星之死案,传销再次涌入公众视野。在传销犯罪中,存在一个法律之外的怪圈。只要面临政府的打击。不法分子就会向其信众解释“明打暗保”:政府担心规模过大受益人过多,为了控制规模,使一部分先富起来,明为打击,暗中保护,宣称成功属于有勇气的人。

  • 标签: 传销 关爱 不法分子 部分先富 大学生 受益人
  • 简介:国家调节经济需要拥有相应的权力,这种权力在人类进入社会化市场经济以前就已存在,并不是新型权力。国家调节经济可以通过行使私权的方式来实现,但国家调节权只能是公权,不包括私权。国家调节权与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不是一个逻辑体系的概念,它不可能是与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并列的"第四种权力形态",相反,它是蕴含于其中的。19世纪末期以来出现的"第四种权力"中包含有国家调节权,但并不等同于国家调节权。

  • 标签: 国家调节权 第四种权力 第四部门
  • 简介:农村金融调节的正当性在于相关金融权利、权力及法益关系的平衡。农民基本金融权利具有人权属性,相应地,国家负有保护农民基本金融权利实现的调节义务。农村金融市场调节的失灵客观上要求国家对农村金融进行调节,而农村金融调节的独立与局限性又规定与限定了这种权力的作用空间。因此,应在坚持农村金融调节公平与法益平衡的基础上,通过法治来保障农村金融调节的正当行使。

  • 标签: 农村金融 农民金融权利 金融调节 法益平衡 法治
  • 简介:经济法和行政法始终无法彻底分开的根本原因在于过去学界一直将国家调节权视为一种行政权。事实上,国家调节(干预)经济的权力是一种不同于传统行政权的新型权力。早期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致力于"政企分开",实际上就是要将国家所有权与国家行政权分开。但是政府任意干预企业自主经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权,将国家调节权从国家行政权中分离出来。而国家调节权又可以细分为市场规制权、国家投资经营权和宏观调控权,需要进行不同的配置。

  • 标签: 国家调节权 国家所有权 国家行政权
  • 简介:在皮革喷雾案中,德国联邦最高院回避条件公式转用反向排除法推导产品致害原因性的论证并不妥当,一般因果法则作为具体因果关系的必要部分,是无可绕开的待证事实,其合法则性与否取决于经验科学的能力以及法学自身的接受标准。其次,通过危险前行为的'违反义务性'得出公司董事的保证人地位会导致'法所不允许的危险'的外延限制被不合逻辑地消解,对此,理论上可从其他角度获得解决保证人地位的方案。最后,公司集体表决的程序框架则为董事投票与结果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的确定提供了合法则性。中国刑法对于单位犯罪的双罚制虽然免去了德国法院试图将产品责任归责个人化中遭遇的说理困难,但是追求刑法解释教义精确化的努力能够更好地形成风险社会中对公民行为的指引。

  • 标签: 产品责任 刑法产品 喷雾剂案
  • 简介: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是模拟天然除虫菊素的化学结构,由人工合成的一类新型药剂。因具有效能高,杀虫谱广,击倒力强的特点而深受国内外欢迎。近年来,由于对该类药剂保管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中毒、投毒和自杀案件屡有发生,因此,建立对该类药

  • 标签: 除虫菊素 杀虫谱 人工合成 化学结构 薄层层析 收集液
  • 简介:国家调节说在对各种理论流弊的深刻批判过程中产生,矛头直指迄今仍占据很多人脑海并引人误解的大经济法观;在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深邃总结中形成,建立了科学的经济法学理论体系,拨开了笼罩很多人心头的理论云雾;在时代潮流中发展,及时、中肯地回答和回应了经济法学中不断出现的问题,体现了它的开放性和时代适应性。国家调节说对于经济法学的正本清源和澄清当前的各种误解具有积极的意义。

  • 标签: 国家调节说 经济法学 正本清源
  • 简介:【裁判要旨】在食品安全领域,消费者主张十倍赔偿,系以食品不符合食品实质性安全标准为核心要件,不以产生实际人身损害为前提。生产者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者承担支付十倍价款之赔偿责任。

  • 标签: 食品添加剂 赔偿责任 食品安全 安全标准 人身损害 消费者
  • 简介:目前,我国最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是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重点就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和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涉及到的滥用食品添加如何定罪处罚,食品生产中添加的不合格食品添加、掺进的药品、使用的新资源食品,被当作食品原料的已腐烂变质或者被污染的食品等物质能否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观点。

  • 标签: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滥用食品添加剂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 简介:福建省厦门市物价局依据国务院相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的地方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向客房业消费者按客房费的4%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一种行政收费。目的在于通过设立价格调节基金,平抑物价的过快上涨。这种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行为,与立法法规定的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不属于立法法规定的对私人财产的征收行为。

  • 标签: 价格调节基金 基金征收 国有财产 福建省人民政府 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
  • 简介:Stolt-Nielsen案之前,DOJ的公司赦免政策从来没有受到司法审查,所以,这起案件给生机勃勃的公司赦免诉讼及赦免协议的执行蒙上了阴影。DOJ权力不当的行使不仅受到了告密者的挑战,而且最终被法院否决。在制定反垄断法之后,垄断行为的普遍存在表明政府也会失灵,经济法的任务不仅在于克服市场失灵,还应包括克服政府失灵。DOJ的权力行使应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前提,同时受到权力来源合法与权力行使程序要合规的控制。契约原理在反垄断法中的应用,表明着国家调节对"无限接近正义的"效率不懈追求。

  • 标签: 国家调节 权力边界 政府失灵 控权 效率
  • 简介:<正>目次一、经济法与时代潮流(潮流论)二、经济法的模块(模块论)三、经济法的发展趋向(趋向论)四、对经济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答疑篇)经济法的产生,如果从1890年美国的《谢尔曼法》颁布开始算起,已经100多年了;如果从德国20世纪初掀起经济法的立法高潮和法学界研究经济法的热潮算起,也将近90年了,大致说就是百年吧。回顾经济法的百年历程,各国情况虽然各有不同,但有

  • 标签: 经济法理论 国家调节 市场规制法 《谢尔曼法》 市场调节 经济法学界
  • 简介:近年来金融的快速发展甚至开始脱离实体经济以"虚拟"的形态运行,使人们认识到金融的资源属性。金融不再仅仅是单纯的符号、服务、中介,而是人类社会一切资财之源,是核心性资源,是需要独立配置的领域。按照"三三理论",市场在配置金融资源的过程中存在"三个缺陷":市场障碍与风险,市场唯利性,市场宏观运行不稳;国家针对市场缺陷分别采取三种方式:金融市场竞争规制与金融监管,兴办政策性金融机构,金融调控。金融领域国家调节与市场配置的关系不是相互替代,而是互相配合。国家调节与市场配置的配合具体在基础性金融资源、机构性金融资源和金融商品资源三个层面展开。

  • 标签: 金融资源 市场配置 国家调节
  • 简介:“蛋白粉”、瘦肉精等危害人体健康的添加不属于食品,生产销售上述添加不能定性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研发、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添加必须介入他人的有责行为才会发生危害社会结果,不宜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无相应合格产品存在或不属质量不合格的不能定性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绝对不允许买卖产品不宜定性为非法经营罪,即使属于非法经营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也要达5万元以上才能入罪,无法规制会危害人体健康但数额未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刑法》规定的漏洞导致司法机关选择最相类似罪名定处有破坏罪刑法定原则的危险,故我国《刑法》应增设研发、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添加罪。

  • 标签: 危害人体健康添加剂 刑法漏洞 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