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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具有创造,其主要表现在司法审查权、三重审查标准、选择吸收理论、推翻先例和创造新的公民权利等五个方面。原旨主义和非原旨主义都会达至具有创造的宪法解释,原旨主义具有天然的民主合法,有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会以原旨主义来掩饰它们具有创造的宪法解释。宪法解释的创造是一把双刃剑,有积极性的一面也有消极性的一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曾经也将永远具有创造,只有如此它才能为宪法提供与时俱进的新意义。

  • 标签: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宪法解释 创造性
  • 简介:“生活消费”是一个边界模糊的模糊概念,可以存在多种理解,但通常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的解释,是用清晰定义的方法完全否定消费者这一概念的模糊,抹煞了中间状态,是用精确思维解释模糊概念,结果遗漏了大量不完全属于消费者、又不完全不属于消费者的中介现象。认定王海是不是消费者,不应当采取一分为二的“对劈”方法来推断,而是可以综合各种因素采取不同的推理模型,得出判决结果,但并不只存在唯一正确的判决结果。

  • 标签: 消费者 生活消费 模糊数学 推理模型
  • 简介:文化多样是现代国际法的重要价值目标。但在贸易自由化浪潮中,文化多样不断受到冲击。现行WTO法律体系无力在国际文化贸易中为文化多样提供有效保护,《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公约》由于自身缺陷也无法解决国际文化贸易中文化多样保护法律依据缺失的问题。文化权利作为文化多样的授权规范与法律主张基础,可以为文化多样保护提供新的思路。

  • 标签: 文化多样性 文化权利 贸易自由化 WTO
  • 简介:在社会法语境下,劳动者集体行动合法的内涵应当包括法律规制、道德层面和认知层面。我国劳动者的集体行动在合法三个层面的不完备状态,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包括形式法治产生的消极路径依赖、非正式规则形成的负面效应,以及阻碍了劳资矛盾解决的制度化构建。基于这些问题在权利定位和治理体制的深层根源,从权利可实现的角度来看。与其仅仅从法律文本或者道德规范上主张权利,毋宁重新审视合法的实践途径:在资源的优化配置中解决集体行动合法的产业基础问题;在推进集体协商的机制建设中解决法面临的实践问题;在劳动关系伦理的实践中化解合法存在的认知危机。

  • 标签: 劳动者集体行动 合法性 集体协商 劳动关系伦理
  • 简介:审判中心主义要求诉讼活动应该围绕审判建构和展开,侦查、起诉、执行的制度设定都是为了使审判能够有序进行,庭审阶段证据调查对于事实的认定具备实质化影响。因此,审判中心主义使证据成为诉讼活动展开的基础,而预防关键证据灭失的保全措施成为举证的制度保证。与民事、行政诉讼不同,刑案证据采集具有很强时效,个别证据如果不进行妥善保存,就会面临灭失风险。被告人的依申请取证程序虽然存在,但由于启动条件设置较高,对于辩方合法权益保障能力发挥有限。刑事诉讼的追诉犯罪性质要求证据收集与保管主要由追诉方完成,这使追诉方通常重视收集对追诉有利的证据,而忽视对被追诉人有利的证据采集。刑事证据保全的重要直接源于控辩双方的权利对等,建立完善的刑事证据保全制度。赋予被追诉人证据保全申请权,不仅对于维护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我国当前审判中心主义的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进行也将形成促动。

  • 标签: 刑事诉讼 证据保全 审判中心主义
  • 简介:民事检察监督制度自确立以来一直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质疑和批驳,但是,最终的结论还是不可放弃,并要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加以修订和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法》正在修订过程中,本文在厘清我国民事检察权性质、权能、职能的基础上,认为民事检察监督具有宪政、法理学、诉讼理论、法制及现实基础;通过对民事检察监督与司法独立、裁判终局、当事人处分权等司法原则冲突与协调的分析,认为民事检察监督具有正当。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何构建抗诉监督,督促起诉和提起,参与民事公诉,支持起诉,检察和解等民事检察监督实现机制的构想,以求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提供建议。

  • 标签: 民事检察权 民事检察监督 正当性
  • 简介:17世纪中后期到18世纪的百余年,以英国为发源地、以法国为中心,启蒙运动的思潮狂飙了西方世界。启蒙运动传自由之风、播理性之光、颂个体之高、求应然之真,通过文化教育,在欧洲旋起了一场比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更加深刻的“思想革命”,这场“思想革命”强有力地穿透了人类生活的一切领域,奠定了欧洲资本主义范式的现代思想基础与发展路径。

  • 标签: 现代性思想 启蒙运动 启蒙思想 价值 德国 思想革命
  • 简介:我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确立的惩罚赔偿制度过于原则,给法律适用带来一定困难。食品安全民事案件没有规定专门的案由,导致目前立案案由差异较大的现状,应增加"食品安全责任纠纷"这一项新的案由,在食品惩罚赔偿金诉讼中应对消费者的"生活消费"这一概念作扩大解释,并进一步明确"消费者"的范围,惩罚赔偿金的适用应满足特定的责任主体、存在主观过错及实施不法行为这三个要件,损害后果并非消费者要求支付惩罚赔偿金的构成要件,应在《食品安全法》中进一步完善食品惩罚赔偿制度。

  • 标签: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 民事责任 惩罚性赔偿
  • 简介:众所周知,可仲裁的实质与公共政策相关,可仲裁性问题归根结底属于公共政策的范畴,一项争议依据某国既定法律能否提交仲裁程序解决取决于该国法律所确定的公共政策。缘于反垄断法是自由企业的大宪章(theMagnaCartaofFreeEnterprise),其对维护经济自由与企业制度的重要如权利法案保护民众基本权利的重要,由反垄断法产生的争议与市场竞争利益密切相关,更与国家管理市场、维护竞争秩序的公共政策息息相关;

  • 标签: 可仲裁性 反垄断法 比较法 公共政策 企业制度 经济自由
  • 简介:<正>物权是直接管理领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权利。物权制度作为传统民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曾经长期并仍然广泛地存在于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民事法律制度中。但在我国民法理论上,不必建立物权制度的观点似乎已经成为定论。这几年在讨论一些权利(如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权)的性质时,有些同志曾经从物权的角度对这些权利进行论述。本

  • 标签: 我国民法 物权制度 所有权 物权体系 从物权 社会主义公有制
  • 简介:让与担保所起的主要作用是将抵押权的标的物范围扩大到动产之上,从而实现动产担保的非移转占有化以兼顾债权之确保的需求和担保提供人对担保物用益之需求.对于这一功能我国已经通过动产抵押制度得以实现,已经没有必要再进行重复的制度设计.让与担保的第二个功能是简化担保物权实现的程序降低交易成本,但是这一功能违反了担保法的基本精神--寻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从而违反正义观念,因为其实际上规避了流质禁止条款而对债务人形成压迫.让与担保的其他功能,则完全可以通过对现行担保方式进行一定程度之完善而得以实现,而物权法没有必要创设在我国根本没有根基的让与担保制度,否则只能是徒增麻烦而已.

  • 标签: 让与担保制度 物权法 应当 动产抵押制度 动产担保 制度设计
  • 简介: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并不能真正体现公平原则,改革途径主要是:建立分类制与综合制相结合的个税模式并逐渐向综合制模式转变,以此改变现有分类制存在的种种弊端;在费用扣除制度的设计上应当坚持公平优先的原则,对高低收入人群所负担的多少应当有一个适当的扣除额,而不能一刀切;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减少税率档次,要符合世界各国降税趋势,按照我国社保程度的实际状况加以改革;扩大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改变目前课征范围主要采用的列举式,改用排除法,增加“附加福利”和“资本利得”,并对居民、非居民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重新定义;建立纳税人整体诉讼制度,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 标签: 个人所得税法 公平性 所得税税率 费用扣除制度 改革途径 低收入人群
  • 简介:传统观念认为,识别作为法院进行法律选择适用的前提步骤存在于冲突法中,是适用冲突规范前需要处理的特殊问题。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首次从国际公约的层面对承运人和货物控制方的识别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这说明“识别”与“识别冲突”不仅存在于冲突规范的选择适用中,而且存在于准据法的选择适用领域。“二级识别”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应当重视研究“二级识别”问题。

  • 标签: 识别 识别冲突 法律适用 《鹿特丹规则》 “二级识别”
  • 简介:由于知识产权调整对象的无体性,赔偿是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合理地确定赔偿的原则和计算方式对于赔偿功能的实现具有决定性意义。现行填平赔偿无法充分补偿权利人和威慑侵权人。惩罚赔偿的引入是必需的也是可行的。惩罚赔偿与填平赔偿的目的和功能不同。填平赔偿的主要目的是补偿权利人的损失,剥夺侵权人的非法获利;惩罚赔偿则旨在惩戒、威慑侵权人并预防侵权行为。在引入惩罚赔偿后,立法应对现行知识产权法中填平赔偿具有惩罚性色彩的计算方式予以删除或者修订。

  • 标签: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填平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
  • 简介:晚近,各种非政府组织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兴起,成为国际经济关系和国际经济秩序发展进程中一支重要的结构力量,对于传统的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经济秩序带来了巨大的全方位冲击。文章认为,这种现象表征了传统国际经济法的诸多问题和深刻危机,这种危机触及到国际经济法的总体架构和理论前提,是一种国际经济法的“合法危机”,主要表现为南北发展矛盾、国家中心主义、经济中心主义和发展意识形态等。文章尝试提出了解决此种“合法危机”的可能思路,具体包括:非政府组织对于国际经济法的信息、生成、实施和争端解决过程的开放准入,国际政治、经济、社会、人权、文化诸种领域和各种问题的关联互动以及国际经济法从权力模式向法治模式乃至治理模式的范式转型。

  • 标签: 国际经济法 合法性危机 非政府组织 法治模式 国际政治 人权
  • 简介:程序环境违法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具有理论与现实的必要。根据差别化的需求,程序环境违法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应采取合理的适用路径。以“立法适用”为基础的路径无法穷尽和预设多样化的程序环境违法行为。程序环境违法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合理化问题实质上就是“执法适用”的合理化问题,对程序违法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适用路径应作方向性调整,即在明确“立法适用”的前提下转向完善“执法适用”。

  • 标签: 程序性环境违法行为 按日连续处罚 适用路径
  • 简介:非法用工单位的提法由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相关规定衍变而来,被移植于劳动法中作为区别于用人单位的一个专有概念使用,并以此构建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赔偿制度。该制度以对“用人单位”范围的界定来判断务工人员是否具备“劳动者”身份,从而在实质上剥夺了非法用工单位职工获得工伤保险保障的权利。相对于工伤赔偿,非法用工单位一次赔偿制度在法律及理论依据、法律实施社会效果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因此,对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处理的最佳方式,应是废除一次赔偿制度,统一实行工伤赔偿。

  • 标签: 非法用工单位 工伤赔偿 雇主责任 法律适用 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