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全面依法治国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为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战略意义"论、"总目标"论、"党的领导"论、"科学立法"论、"严格执法"论、"公正司法"论、"全民守法"论、"队伍建设"论、"关键少数"论、"实际出发"论等"十论"。这些论述深刻回答了什么是全面依法治国、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以及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理论、现实和实践问题,形成了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的思想体系。完整准确把握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对于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简介:近期董学文等先生连续发表了几篇针对"实践存在论美学"的批评文章,对实践存在论美学的理论基础、逻辑方法和思想内涵展开了全面指责。其指责的主要理由就是认为实践存在论把马克思的实践观与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存在论"奇异"组合在一起。然而,由于董文对海德格尔存在论思想的根本性误读乃至曲解,使这种指责失去了理论前提。董文在没有全面把握海德格尔存在思想的发展轨迹、基本概念和历史内涵的情况下,仅凭自己主观、随意的误读,制造了一个与海德格尔存在论思想大相径庭的非存在论的海德格尔思想。董文把海德格尔对西方哲学史上遮蔽"存在"的"存在者"(dasSeiende)当做"存在",把海德格尔不遗余力批判的"存在者"当成了"存在"本身来理解,从而造成了董文对海德格尔存在论思想中一系列概念的误解。董文批判海德格尔存在论的主要理由是它的"非历史性"和"反历史主义",但是,无论从海德格尔对马克思把人提高到历史高度去考察的高度评价,还是海德格尔本人文本中的基本观点,都可以看出海德格尔的存在论思想具有一定程度的历史主义特征。在当代中国,马克思和海德格尔思想不但具有对话的可能性,而且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简介:恩格斯说过:'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1]这里所说的理论思维,既指正确的理论基础、指导思想,也包括运用理论的科学方法.没有正确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当然无所谓科学方法,但是如果运用理论没有科学的方法,则正确的理论会造成误解和歪曲,指导思想也难以应用于实际工作.恩格斯还说过:'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2]理论思维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其形式和内容因时代的发展而表现出不同的特色.邓小平曾经指出:'世界天天发生变化,新的事物不断出现,新的问题不断出现,我们关起门来不行,不动脑筋永远陷于落后不行.'[3]这里所说的动脑筋正是指的新的理论思维.江泽民同志说:'深入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最根本的是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科学态度和创造精神.'[4]立场、观点和方法实质上也是一个理论思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