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2018年由农业部门主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且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统一登记五年过渡期届满两年多,很多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未纳入到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中,登记档案的移交、数据清理整合等工作进展缓慢,当中存在诸多方面的因素,既有技术层面的因素,也有管理衔接和分属登记导致历史遗留等方面的问题。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是对党中央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重要抓手。
简介: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是我国特有的土地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新农村意义重大。基于2007年《物权法》颁布以来法院相关判决的梳理与研究,笔者发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流转规范性不足、合同履行率不高、发包方地位强势、权力缺乏监督等。这既有长期以来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虚位的,也有行政监管部门监管职责旁落的执行性原因。因此,改革、完善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刻不容缓。在宏观上,必须借鉴国资委与国企管理层的运作机制,在现有法律基本构架内,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村委会与村经济合作社分设,各司其职,改进治理结构,强化监督;在微观上,必须规范“乡里中间层”权力、完善承包土地流转制度、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ADR)。通过制度建设,最终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有序流转之目的。
简介: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已在全国进入试点阶段,随之而来的将是在改革经验基础上适时作出立法跟进。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立法应当充分体现改革政策的精神,但也要遵循立法的一般规律。在承包地经营权抵押制度设计时,应当对承包地经营权与承包地经营权抵押制度统一筹划;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并充分考虑承包地经营权的特殊性;坚持集体所有,稳定承包关系,不改变土地用途;努力实现抵押权对承包地经营影响最小化。根据承包地经营权的特点对相关抵押制度作出合理的安排。
简介:当前时期,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传统农业地区开始表现出新的时代特点:传统的封闭性原子化村庄已经瓦解,人员流动性加强;农业兼业化、老龄化和妇女化现象普遍存在,土地细碎化、撂荒、闲置导致农业耕种效率低下;传统农业劳动力的大量流失,诱发的"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以上问题正在成为制约农村、农业与农民发展的瓶颈。现实困境倒逼体制改革,党和政府高瞻远瞩,在原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之上,适时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通过坚持集体所有权的基础地位,将承包经营权一分为二,引致出新的经营权。农民拥有承包权的前提下,经营权可以进行市场化流转。但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却表现出一些不可回避的风险与问题,特别是传统农业地区,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新一轮的农村土地改革进程。因此本文研究的重点是当前我国传统农业地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实困境,通过困境中的主要风险表现形式,进一步开展成因分析,发现症结所在,并提出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助力农村地区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