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土地承包法的颁发与实施是为了赋予农户安全稳定的农地产权,以加快农地市场流转,促进农地有效、可持续利用.但由于农村土地政策在实施上长期过度依赖于农村集体,因而出现偏差.以农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为初始形式的农地登记制度的引入,提高了国家对农民合法土地权利的保护力度.农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发证在使农民获得完整的合法土地产权、增强农民对土地权益的了解与信心、对抗农村集体干预、降低土地交易成本等方面创造了有利于农地市场流转的条件.江苏南通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农地承包经营权发证率较高的地区,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越发达,农户对农地产权稳定性信心越高,农地交易费用越低.中国有必要按照规范土地登记制度要求,继续农地登记制度建设,以彻底实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简介:土地承包法的颁发与实施是为了赋予农户安全稳定的农地产权,以加快农地市场流转,促进农地有效、可持续利用。但由于农村土地政策在实施上长期过度依赖于农村集体,因而出现偏差。以农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为初始形式的农地登记制度的引入。提高了国家对农民合法土地权利的保护力度。农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发证在使农民获得完整的合法土地产权、增强农民对土地权益的了解与信心、对抗农村集体干预、降低土地交易成本等方面创造了有利于农地市场流转的条件。江苏南通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农地承包经营权发证率较高的地区,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越发迭,农户对农地产权稳定性信心越高,农地交易费用越低。中国有必要按照规范土地登记制度要求,继续农地登记制度建设,以彻底实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简介:<正>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理论界历来争论不休,主要是债权说与物权说之争,此外还有劳动关系说以及具有债权性质的不纯粹物权说、新型物权说等。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出台和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似乎已成定论,但对这部法律进行分析后不难发现,在这部法律中其实存在着两种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种是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种是以其他方式承包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该法第44条,有专家将其解释为:"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的主体、方法、原则和承包地的功能等方面,都存在重要的区别。因而,立法应当区别对待。"而所谓的区别对待,根据《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