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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几年来,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和较大逆转的同时,各种新的社会矛盾和热点问题也随之增加,因而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越来越多。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特有的群体为满足某种要求为目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使用集体上访、请愿、非法游行示威、故意堵塞交通等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的手段,向政府施压,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的行为。它已成为新形势下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仅我们洪江区

  • 标签: 群体性事件 原因分析 治理对策 中国 社会稳定 社会弱势群体
  • 简介:当前,我国处于群体性治安事件的高发期,如何正确的预防和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应当准确定位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含义和性质,理性分析目前群体性治安事件的表现形式和社会影响,坚持以预防为主,完善预警机制,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快速控制,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力量,应当准确定位自己的角色,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积极预防和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

  • 标签: 群体性治安事件 预防为主 公安机关 依法处置
  • 简介:处在社会转型期的我国,人民内部矛盾逐渐增多,利益冲突越来越普遍,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认识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分析其引发的原因,将有利于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在处置群体事件时应把握好三个弄清楚、三个检查、三个原则、三个注意、三个提高。

  • 标签: 群体性事件 群体事件 人民内部矛盾 普遍 处置 利益冲突
  • 简介: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具有规模性、对抗性、破坏性等特点,准确识别其要素和原因,对于其有效预防和规范治理意义重大。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由十项基本要素构成,其中六项指数构成关键要素,参与人数可以作为单独指数,也可以与另外五项关键要素进行加权衡量。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有多重识别标准,而核心原因是利益冲突。新时代规范治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根本是规范利益分配、矫正利益冲突,从规范利益分配机制做到源头治理,到规范利益表达机制做到过程治理、再到规范利益风控机制做到风险预防。

  • 标签: 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识别 要素 规范 治理
  • 简介:近些年来,我国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呈明显上升态势。边疆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既有群体性、公开性、违法性,又具有潜在的涉外性、敏感的民族性、较强的宗族性、时常的宗教性和偶尔的敌对性等特点,预防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基础性措施,即:大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正确处理民族宗教文化冲突;完善体制,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二是法律措施,即: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民众法制意识;依法确认和保护公民参加宗教活动的权利;加强政府执法水平,保障公民权利;依法建立健全预警机制。

  • 标签: 边疆地区 群体性突发事件 诱因 预防措施
  • 简介:处置群体性事件是一项政策性与技术性很强的公安工作,必须将战略与战术运用相结合,侧重于战术运用,重点把握六项原则:信息优先、及时预警原则;快速反应、提前备警原则;大兵压境、以压促缓原则;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原则;综合施策、因势利导原则;依法处置、效果最优原则.

  • 标签: 公安机关 群体性事件 处置原则
  • 简介:体性案件因其突发性、暴力性和危害性,极易引起事态升级恶化和社会公众恐慌,仅靠公安民警的力量难以完成其妥善处置。当前警犬处置群体性事件战术队形主要有:横队队形,纵队队形,梯队队形,楔形队形,弧形队形,环形队形,采用挤压式推进、穿插隔离、环形护卫、车犬结合等处置方式,坚持处置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慎用包围战术,强调不同警钟协同作战,可有效提高处置效率,达到处置理想效果。

  • 标签: 警犬 群体性事件 队形战术
  • 简介:体性事件中警察自我防范的内容体系包括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人的防范、物的防范和环境的防范;技术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为:生物类的防范技术、电子类的防范技术和物理类的防范技术;理念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为:警务前的理念、警务中的理念和警务后的理念.群体性事件中警察自我防范的内容、技术和理念等运用在具体事件中,都要经过二次甚至多次的选择与组合,只有处于适合它们的位置,它们才能发挥最大功效.

  • 标签: 自我防范 群体事件 内容体系 技术体系 理念体系
  • 简介:我国正处在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由各种社会矛盾和不满情绪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是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是公安机关维护稳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必须遵循正确的方针、原则和方法。

  • 标签: 群体性治安事件 处置 方针 原则 方法
  • 简介:人们对待恐怖主义的态度和立场,与恐怖主义本身,是人类文明与发展面临的两个同等重要和危险的难题,克服现代性的局限有助于认识和应对恐怖主义。哲学上的普遍主义及与之对应的国际霸权和国内强权是恐怖主义产生的两个重要根源。同时,弄清恐怖和恐怖主义作为事实的界限,对于把握恐怖主义实质及制定恰当的对策也是必要的。

  • 标签: 恐怖 恐怖主义 霸权主义
  • 简介:近年来,我国不断发生各种群体性事件,总量持续上升,规模不断加大,行为方式日趋激烈,诱因越发多样化,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复杂。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分析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形态和性质,深入探寻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和演变的规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原则、策略和措施,对于更好地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群体性事件 应对 和谐社会
  • 简介:体性事件发生的社会心理原因主要有:从众心理是群体性事件中最突出的心理行为,责任分散效应强化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流瀑效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起到推波助澜作用。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培养公民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的习惯,提高社会组织和机构自我管理的能力,重视科学疏导群体心理能力建设,加强社会的法治保障。

  • 标签: 群体性事件 心理学
  • 简介:体性事件是利益分化过程中人民内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在社会转型时期未获有效调控的集中表现。消解这一问题,从利益表达的视角看,应该加强利益主体利益表达的合法性教育.拓宽利益表达渠道,健全利益表达主体,完善利益表达机制;从利益综合的视角看,应该坚持利益和谐原则,防止利益综合两极化,运用进取性综合结构加强社会动员和协调,增强党和政府的利益综合能力。

  • 标签: 群体性事件 利益表达 利益综合
  • 简介:刘孝云在《探索》2009年第5期撰文认为,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群体性事件之所以频繁发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出现了政治不信任。政治不信任具体表现为:利益型政治不信任、官员腐败型政治不信任、决策失误型政治不信任、假大空话型政治不信任、强制型权力下的政治不信任等方面。而构建政治信任是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要前提。

  • 标签: 群体性事件 政治信任 信任问题 社会转型过程 不信任 2009年
  • 简介:思想政治教育是总体性和具体性的统一。作为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是人类社会的一项普遍社会活动,具有客观性、人类性和历史性;作为具体性,思想政治教育既是一门学科,也是一项社会改造活动,具有当下性、现代性和实践性。思想政治教育只有突破现有具体性层面的探讨,上升到历史辩证法的总体性层面去把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历史合法性。

  • 标签: 思想政治教育 总体性 具体性 历史合法性
  • 简介:在"共性与个性"、"品质与能力"、"封闭的军事化管理与日益开放的社会"之间的矛盾中苦苦思索与困惑,是我几年来对军校一年级学员通过座谈和调查问卷得到的最深的感受.新学员入校正值其观察力、想象力、理解力,思维的独立性、批判性和创造性日益增强的特殊阶段,也是从青春期向成人期转变的阶段,这一发展特点决定了大学生活将是他们逐渐走向成熟,走向独立的一个重要历程.因此,学校的教育与管理,特别是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主导成分--德育,对学员的健康成长起关键作用.然而在学员的思想深处反映出的矛盾,迫使我们回过头来认真思考在新形势下,面对新的德育环境,德育的出路在哪里?我们可以感受得到,近年来,军校德育的方式和方法相对于丰富多彩的社会和生动活泼的学员,略显力不从心.所以,更新德育观念,使军校德育方式走出徘徊区,是需要我们迫切解决的重要课题.而解决矛盾的切入点或突破口在于拓展德育空间,确立德育主体和切实发挥主体作用.

  • 标签: 军校 德育主体 德育工作 学员 理想信念 中国
  • 简介:本文在对已有研究进行评述的基础上,提出了环境权主体和客体的界定标准,并根据界定标准将环境权的主体界定为社会,将环境权的客体界定为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环境品质。

  • 标签: 环境权 主体 客体
  • 简介:<正>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这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很大,是重点打击的对象。本文仅就强奸罪主体的几个问题发表一些浅见。一、关于妇女能否成为强奸罪主体的问题很多同志认为:“强奸罪的主体,只能是男子。在某些情况下,妇女可以作为教唆、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的共犯。”(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刑法学》修订本第442页)这几乎成为法学界的通说,然而,这一说法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第一,强奸罪的客观方面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换言之,强奸罪的实施行为由两个环节构成,一是实施暴力、协迫或其他手段,二是强行与

  • 标签: 犯罪主体 社会秩序 强奸罪 社会危害性 违背妇女意志 男子
  • 简介:本文从现行刑法贪污罪的主体规定出发,对目前争议较大、但立法尚未明确的贪污罪主体规定中的部分内容,如国家机关、公务、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委托和委派的异同等方面,结合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特殊情况,详细分析我国刑法贪污犯罪主体的内在特征及范围

  • 标签: 贪污罪 贪污罪主体 国家机关 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