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促进天津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天津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天津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明确提出产权交易应遵守的原则:一、符合国家和天津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政策,有利于搞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二、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公开公正,诚实信用,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三、依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保障国有资产的权益;四、国家规定不允许交易的行业和企业不得进行产权交易。该规定还指出,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是依法对天津市产权交易活动进行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的机构。经市政府批准组建的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职责为受维会委托代行产权交易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简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3年11月1日发布实施了《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规定》中五种行为被列为价格垄断行为:一是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二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三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四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以排挤、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或者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手段变相降价,使商品市场销售价低于商品自身成本。五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在交易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
简介:(2005年4月8日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审议通过,自2005年5月8日起施行)
简介:一、为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保障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