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行政机关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构成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相对人名誉权的侵犯?对于这个问题,笔者持肯定态度。首先从名誉侵权行为的基本特征来看,行政机关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能够构成对相对人名誉权的侵犯的。(一)、名誉侵权的被侵害人是特定人。我们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都是特定的,即行政机关的每一个具体行政行为都是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作出的。因此受到侵权的被害人必然是特定的。(二)、名誉侵权的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不论故意还是过失,只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具体行
简介:被害人的虚假同意是指被害人在受暴力、威胁或其他强制手段等情况下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作出的心口不一的同意,虚假同意不能产生真实的同意行为的法律效果。判断被害人的虚假同意可结合行为人的行为手段、被害人事后的反应及其他情况。同意行为中的认识错误包括被害人、行为人的认识错误,主要由误传、误解和欺诈等所致,动机错误不影响同意行为的成立。同意的范围既包括行为人的行为也包括行为的结果,后者仅指必然结果,只有经事先特别说明并得到被害人同意才包括风险结果。行为人行为实施完毕前,被害人改变或撤销同意的,行为人应当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实施后改变或撤销的,之前的行为仍然有效。
简介:诱惑侦查是法律规定的在隐蔽性犯罪中经常适用的侦查手段,对非法诱惑侦查应予以禁止,不过从一些国家的理论和实践来看,对追究引诱者的刑事责任持谦抑态度。我国对引诱者追究刑事责任时应注意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平衡,根据引诱者的客观危害和主观恶性,决定是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引诱者实施非法诱惑侦查时,由于既缺乏刑法上教唆犯的故意也缺乏实行犯的故意,不成立被引诱之罪的教唆犯或共同正犯。对于侦查人员的非法诱惑侦查行为,可资适用的罪名主要是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对于线人实施的非法诱惑侦查行为,一般不成立犯罪,只有在线人以获取奖金等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成立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