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网络服务提供者因利用深度链接技术将存储于第三方服务器等介质上的作品直接呈现在自己的页面上,使得用户无需再回到来源网站即可直接获得该作品的行为,是否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所控制的行为,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均存在不同的认识。在现有著作权法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定义下,司法案例结合案件事实分别提炼出“服务器标准”“用户感知标准”“法律标准”“新公众标准”“实质呈现标准”“链接不替代标准”等不同的判断思路和标准。本文仅从司法实践的发展和认识入手,就深度链接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司法判定进行反思,以期为理论研究提供实证视角,为司法裁判提供历史性多维度的思考。
简介:2001年6月1日中午.年仅10岁的崔某某路经某村村南两个东西并排安装的变压器时.发现支撑两个变压器的三根电线杆上中间电线杆有小鸟窝;于是.想掏鸟窝的崔某某就从位置较西侧低而且紧靠东侧变压器的河堤攀爬上去.当崔某某触摸到中间电线杆中段位置时.被并排着正在运行的西侧变压器高压电流击穿.崔某某从数米高处落地……经路过的好心人通知亲属,崔某某被及时送至解放军某医院。经医院抢救并诊断:(崔某某)双上肢及腹部电击伤,烧伤面祝40%.右臂自肘下处截肢。经法医鉴定,崔某某的伤残等级为4级伤残。崔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压器的产权单位即正在运行中变压器的产权人供电局和废弃未运行变压器的产权人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主张二被告赔偿64万元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