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唐代书法理论家孙过庭在《书谱中对书法艺术的抒情性作过深入细致的探讨,他认为书法艺术的奥妙,主要在于表现书家自身的性情、水平等。作品的风格、运笔的情调是书家的情感波动的结果。也就是说,书家创作一件书法作品基本能表现书家对作品内容的理解与感受,这种理解与感受会不同程度地流露于笔端。如王羲之书《乐毅论》则情多抑郁,写《东方朔画赞》则多涉及离奇的意想,写《黄庭经》则对道家的虚无境界表示怡悦,而写《太师箴》则奔放而曲折、豪迈而不拘。这就是孙过庭所说的“达其性情,形其哀临帖辅导乐”。这一理论说明书法的抒情性与书法的文字内容密切相关。下面以王羲之的《兰亭序》为例试加分析。东晋永和九年(公元353年)王羲之时任会稽内史,是年三月三日王羲之与史,是年三月三日王羲之与谢安等41人在山阴(绍兴)兰亭为“祓禊”之会。诸贤饮酒赋诗,羲之写为诗序,即“兰亭叙草稿”,后经唐人临摹,流传至今,这就是我们现在见到的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序》。这幅作品,章法、结构、笔法都很完美,其雄秀之气,出于天然,字里行间流露出了幽雅闲静、愉快自然的思想感情。我们在欣赏这幅作品时,往往发出感喟:羲之书法“所贵乎纤间出,血脉相连,筋骨老健,风神洒落,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