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理财事业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但是,对物业公司来说,在建筑施工中,它的经济收益和业主的权益并没有得到最好的保护。目前,我国物业公司在实施改造、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成本核算的现实问题。在此基础上,文章对目前我国物业管理中成本控制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剖析,并从三个方面给出了相应的对策。
简介: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收取物业管理费是天经地义的事。但由于各种原因,时有一些业主拖欠或拒缴物业管理费的现象发生,物业管理公司则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逼迫小业主缴交物业管理费。本文仅举一例加以探讨。一、停水停电引致诉讼1998年3月3日,消费者张露与瑞京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约定,张露购买瑞京隆公司兴建的京隆苑29栋6D号房。1999年3月4日,张露办理入伙手续,入住京隆苑,同时,张露与瑞京隆公司签订《京隆苑管理公约》,合同第八条约定"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无故不交各项应交费用的业主和使用人,限期缴交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逾期仍不缴交的可按住宅区业主公约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催缴,若催缴无效的可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