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大学生的生活生长环境、学习娱乐方式,甚至包括思维方式、情感理念、价值取向、道德标准、行为习惯等等,都在发生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可以说,互联网的发展,正如一股浩浩荡荡、汹涌澎湃、扑面而来的洪流,既显示了当今科技进步的强大动力,同时也夹带着污泥浊水、沉渣浮泛。一些缺乏方向感的大学生在物质准备不充分、心理准备不成熟的情况下,急不可耐地投身其中,结果,网络不但吞没了他们求知的心智和原本善良的情感,也吞噬了他们得来不易的金钱和宝贵的青春时光,更有甚者还在互联网的各种诱因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本文就大学生网络犯罪的现状、特征、种类、原因及预防谈了自己的看法。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一章总则之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此系本法立法之宗旨,亦为担保之作用。担保权包括多种,其中尤以抵押因其不以移转担保物的占有为必要,抵押人可继续对抵押物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不影响物之使用价值,并能增强偿债资力,且抵押权人不必直接占有该物,省去了使用、维护、保管等诸多不便,因此,在经济上抵押优于其它各类担保.之所以如此,在于抵押权除其物权性之外。兼具有不可分性等优点。本文即试对抵押权的不可分性做一简要探讨。
简介:刑事辩护从单一的实体辩护,发展为实体辩护与程序性辩护并行,乃至程序性辩护先行。面对辩护形态的多元化,对程序性辩护存在认识不足以及过度辩护两种误区。应加强对程序性辩护诉讼原理研究,准确界定程序性辩护特点及诉讼价值。结合司法实践,归纳出程序性辩护八大误区以及应对思路:立法宗旨理解不到位,望文生义确定程序违法;不当放大程序瑕疵,过度进行程序性辩护;程序性辩护顾此失彼,缺乏连贯性和完整性;辩护目标不清,不能准确界定证明对象;忽视程序违法程度差异,辩护缺乏“硬道理”;没有以“证”质“证”,证据形式定位不当;滥用程序性辩护,“质疑”不成反被“质疑”误;有错就辩、小错大辩,程序公正观念绝对化。研究应对程序性辩护思路和方法,避免程序性辩护误区,提高庭审诉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