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可诉性已经得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以及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框架下,由于宪法不可诉以及行政抽象行为不可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在国内法院不能获得完全的司法救济。“大调解”将多种调解方式进行有效的整合,强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化解纠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克服司法机构在法律局限和资源不足方面的缺陷。将“大调解”适用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司法保障的过程中,法院应当确定优先履行核心义务,发挥灵活的能动司法作用,推动立法完善来增强司法救济。
简介:同步于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受益于冷战后全球化发展的改革开放,不仅使中国成功地经受住了由西方发起并主导的全球化与民主化的双重冲击,而且还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思想来源,当代中国政治文化既与传统政治文化一脉相承,又深受西方政治文化的影响,其在转型过程中保持了极大的主动性和渐进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中国政治文化的转型将以契合法治中国建设为动力,在不断地向法治型政治文化转变和发展的过程中,有力促进中国的政治发展。这种主动性与渐进性的法治型政治文化的转型,既是维护中国改革开放成果的重要保证,也是推动中国政治发展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简介:当代中国的法治进程正处于特殊的历史情境中,社会转型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文明冲突和文化碰撞,不同的文化精神同时影响着这个寻求现代化的国家。以理性化、契约化为核心文化精神的现代法治,要在有着千百年宗法伦理文化积淀的中国社会扎下根来,需要克服来自传统之中内在的文化阻滞力,这种阻滞力通过个体的行为和社会结构表现出来,通过人们的日常生活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政治、经济、法律等各种非日常的社会领域,阻碍了法治社会的形成。中国在寻求适合自己发展道路的过程中,越来越意识到自身文化问题的重要性。在法治发展的现阶段,要真正打破困境,必须从根本上逐渐限制和消除来自于中国社会内部的具有结构性特征的文化阻滞力,变不利为优势和特色,从而为法治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