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家庭教育之所以出现这样令人难堪的尴尬境地,除了家长们自身所受的陈旧、封建的教育毒害外,还与我们自己特殊的困难环境——即人口多、就业压力大、生存艰难有关。即便一些家长明知儿童拥有自己的权利,他会因为担心孩子将来的升学与就业,而牺牲儿童应得的权利。尤其是生活条件较差的父母更是如此,他们有一百个理由要求孩
简介:(续上期)二、对国有资产出售过程的审计1.检查信息备忘录。信息备忘录由卖方准备,其内容包括待售单位的简要贸易历史以及有关其未来前景的信息。这一备忘录主要是供准备购买的单位使用并据此做出初期投标方案。审计人员应对备忘录进行检查并确认其内容准确、公平地反映了待售机构的有关情况,并已提供充足的信息,保证所有潜在的买方都能在平等的条件下竞争。2.关于潜在的买方。审计人员应该保证卖方已采取认真的步骤确认所有感兴趣又有实际能力的买方。这方面需要回答的问题包括:(1)卖方是否按一般程序对出售事项在国际、国内和专业刊物上进行了广告宣传;(2)是否特别针对了那些主要的潜在投标商;(3)卖方是否聘用了有专门知识的
简介: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人人顾虑较多的是对公有产权的转让。现在骂“败家子”的虽然不多了,但仍有不少人担心转让公有产权会走向私有化。人们的这种担心大概不是多余的,至少是可以理解的。不过,产权的可转让性,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如果一种产权是不可转让的,那它就不能实现最优利用,就会使整个经济效益下降。出售公有财产,是人们最敏感的事情,不少人对此顾虑甚多。一是担心公有资产流失;二是担心走向私有化。应当说,这是值得警惕的。我们出售公有财产,出让了一定数额的实物,收回了相应数额的资金,公有资产并没有减少。购买者则是得到了实物,付出了资金,在这一交换中也没有增加什么。这同市场上的一切交换活动一样,买卖双方等价交换,不存在谁
简介:本文由作者在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所做的专题报告整理而成。公共职能的私有化目前是德国乃至欧洲经济行政法上的一个重要主题。作者从介绍私有化的定义和目标出发,揭示了目前世界经济一体化状况下公共职能所面临的私有化的国际压力,从而引申出私有化的界限问题。在私有化的过程中,权利从国家手中转到私人手中,国家的职能是否会因此受到很大的削弱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因此哪些公共职能可以被私有化是私有化界限问题的首要问题。在确定了哪些公共职能可以被私有化之后,对这些职能在什么程度上进行私有化同样是不容忽视的。作者在行文中着力从私有化的实体性界限方面,即基本权利、社会国家原则和法治国家原则三个方面对这一备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