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物业管理活动的法律主体是业主(前期是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只能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机构,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它只有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职责.据此,(以下简称)明确了业主的概念,规定了业主的权利与义务,业主大会的组成、宗旨、成立条件、职责、会议制度、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的性质、职责与组成,业主公约的内容、法律效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等内容.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又颁发了.可见,国家从立法上对此审慎与重视的程度.但在实际运作中,业主委员会却往往成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瓶颈和阻碍,笔者将在文中重点论述其原因和解决方法.
简介:摘要随着老龄化程度的日益严峻,养老问题逐步成为一项社会问题。如何解决养老问题特别是解决占老年人多数的农村养老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加快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急需破解的难题,而作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一种重要形式,农村幸福院就应运而生了。本文中,笔者结合滨州实际,就农村幸福院的由来及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显剖析,并对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进行初步探讨,以求对农村幸福院的建设和发展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