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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6年是公证新一轮谋局开篇之年.”这是正在开展的浙江省公证岗位培训活动中,中国公证协会专家讲课专题的开篇之辞.由此,我们可以回想起在全国公证管理处长座谈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同志(时任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的讲话(见《中国公证》杂志2006年第3期).他在讲话中指出:“……《公证法》,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的基本框架,为今后我国公证事业的改革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公证工作会议,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它标志着我国公证事业新一轮谋局开篇工作正在展开,新一轮公证服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工作已经启动.”2006年4月3日,司法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公证岗位培训活动进行动员部署。4月5日.浙江省司法厅便及时下发了《全省公证岗位培训活动实施方案》,成为全国开展公证岗位培训最早的省份。

  • 标签: 《公证法》 岗位培训 培训活动 浙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公证事业
  • 简介:<正>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与药品再注册等工作进行了衔接,强化落实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分下,创新了新药监测的方式方法。《办法》的

  • 标签: 不良反应 齐二药 报告数量 监测功能 发展阶段 改革形势
  • 简介:人们对气候变化、人口增长和未来获得充足食物的权利的关注催生了新的社会需求。农业食品领域区分了质量的不同类型,并采纳了一些公共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方案以满足不同需求。本文首先介绍了不同的质量要求,其次描述了社会责任的新发展,并提出不仅经济主体要采取行动满足社会需求,消费者自己也必须负责。他们在购买食物和养成消费习惯时应当养成考虑自身切实需求以防止疾病(个体负面后果)和食物浪费(社会负面后果)的意识。

  • 标签: 质量要求 社会需求 消费者 食物浪费
  • 简介: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意图、客观上是否确实交付标的物完成交易;此外还需考察所交付标的物是否具备种类物的通常功能、使用价值,并以一般人标准判断其价值与约定标的物差距是否较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是民事欺诈严重化的刑法规制,与诈骗罪不是想象竞合关系。以电话形式虚构事实、推销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般构成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而非诈骗罪。普通用语所称的'电话诈骗'不一定就是刑法上的诈骗罪。

  • 标签: 诈骗 假冒伪劣 民事欺诈 法益 想象竞合 牵连
  • 简介:除了法律上的框架条件、生产成本以及销售价格之外,计划安定性也是农地的重要因素。中德两国拥有相似的法律制度,但农民与农地在法律上的关系在两国还是有着显著的不同。德国法上的农地益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主要为了农业经济的目的,有偿地将带有用于居住的建筑物或土地经营建筑物的土地或不带有此类建筑的土地交给承租方使用和收益。在德国,农地益租赁合同作为法律基础,对于农民对他人土地的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从订立到结束,它既提供了机会也带来了风险。

  • 标签: 农地用益租赁合同 农业法 农业经济
  • 简介:刚刚就任的香港律政司司长黄仁龙的首次内地之行就来到来津.出席在本市滨海新区举行的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开幕式.并在当天下午.举行了他在内地的第一次记者见面会。其间,这位蜚声海内外的青年律政司长略带羞涩地说:“在刚才开幕式上的演讲.是我平生第一发普通话演讲.心里好紧张。”

  • 标签: 普通话 内地 记者 滨海新区 开幕式
  • 简介:由于假定垄断者测试本身"以价格为核心的单边市场逻辑"的限制,SSNIP测试在网络市场语境下界定相关商品市场遇到了若干困境,结合网络市场的网络外部性以及双边市场的特点,本文从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出发,首先通过质疑一审判决的判决理由以及在界定相关产品市场时适用SSNIP测试的合理性:其次在驳论后立论,阐述在界定相关产品市场时不具备适用SSNIP测试前提的理由:网络效应、双边市场和平台整合性,揭示出在网络反垄断案件中界定相关产品市场的困境;最后针对困境,论证SSNIP测试的修正思路,主张摆脱以价格为核心转而采用以性价一体化为核心的评价体系。

  • 标签: SSNIP测试 价格敏感度 网络效应 双边市场 性价一体化核心体系
  • 简介: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政法委授予“政法工作创新奖”,涌现出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陈家港法庭、全省优秀法庭庭长——朱加荣、全市最美法官—磺永玲……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人民法院围绕”人才兴院、质量立院、科技强院、文化塑院”的工作思路,以优质的司法服务打造出“阳光审判、司法为民”的响亮品牌。

  • 标签: 高级人民法院 司法服务 江苏省 响水县 盐城市 公平正义
  • 简介:经过两年的筹备,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侵权法学专家将于2013年9月14日在中国哈尔滨隆重集会,宣告学会成立,并举行第一届学术研讨会。这是世界侵权法学者的盛会,也是世界私法学界学者的盛会。黑龙江大学作为会议承办方,热烈祝贺世界侵权法学会成立,并祝贺第一届世界侵权法学术研讨会取得成功。经参加本次会议的两位中国法报告人的同意,现将他们撰写的《有关产品责任案例的中国法适用》的中国专家报告予以刊发,供大家交流研讨。

  • 标签: 学术研讨会 产品责任 中国法 侵权法 法学会 世界
  • 简介:2015年5月30日,六一儿童节前夕,中国公证协会女公证员工作委员会协同长沙市委宣传部、长沙市文明办、长沙市妇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庆六一'牵手共成长、同奔中国梦'关爱留守儿童慰问联欢活动。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常密菊,中国公证协会女公证员工作委员会主任、湖南省公证协会会长佘信群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女公证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此次活动。'愿小朋友们健康生活、快乐成长,早日长成祖国的参天大树.'在常密菊的带领下,大家现场为留守儿童代表送上了书包、字典、文具、书籍等学习用品,并与他们结成爱心家庭,成为孩子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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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产品质量纠纷案件适用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关系到案件管辖、举证责任分配及损害赔偿范围等方面的内容,关系到最大程度地实现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但反过来也涉及到加害人的合法权益。本案原告以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提起诉讼,法院也以此作出裁判,但本案的性质却值得研讨,笔者认为,对此主要应从产品质量问题的程度是缺陷还是一般的瑕疵,侵害的利益是受害人的固有利益还是履行利益或可得利益两方面加以分析。

  • 标签: 殷根华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损害赔偿责任
  • 简介:本案为适用《合同法》第286条确定工程款优先权的典型判例。《合同法》第286条创设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由于立法与理解等因素影响,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法律溯及力、权利性质、权利冲突、权利实现方式、权利时效、权利范围等很多争议问题。本文试图结合立法、司法解释、司法实践和民法原理进行深入探析。

  • 标签: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合同法 中国 案例 法律溯及力 抵押权公示登记制度
  • 简介:24年,8000多个日出日落,在冷清的档案室中独自坚守;24年,装订档案4万卷,足足可以装满3辆大卡车,重量超过10余吨:24年,没办错一个档案,没丢失一份文件,归档准确率100%;一个人,一间屋,满眼档案;一颗心,一条路,铿锵承诺。他——就是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档案科科长邓春友。

  • 标签: 院办公室 人民检察 档案科 优秀共产党员 辽宁省 承诺
  • 简介:产品营销参与者责任是与产品分销参与者责任平行的责任体系,在我国侵权法上包括产品质量担保者责任、交易平台提供者责任和虚假广告责任三大类型。《食品药品纠纷司法解释》没有明确缺陷产品营销参与者责任的体系定位,这存在遗憾。产品质量担保者责任和虚假广告责任针对的缺陷类型是普遍性缺陷,交易平台提供者责任所针对的缺陷类型是个体性缺陷。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缺陷食品、药品营销参与者责任的加重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本应适用补充责任的情形被强化为了不真正连带责任;第二,对于承担连带责任的主观要求从"明知"扩展到了"应知"。这种加重性具有限制性。

  • 标签: 缺陷 产品 营销参与者 食品药品 连带责任
  • 简介:同类产品的认定是正确实施国民待遇原则的前提。GAIT边境税调整工作组报告提出了确定同类性的个案标准和四个具体因素,日本酒税案提出了手风琴理论。WTO争端解决机构通过若干判例表明,第3条第2款第1句的同类产品应从严解释,第2句的直接竞争或替代产品包括同类产品,第4款的同类产品应从宽解释。由此,同类产品的认定没有统一标准,WTO争端解决机构享有相当的自由裁量权,国民待遇原则正确适用的争议解决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 标签: 国民待遇 同类产品 直接竞争产品 替代产品 争端解决机构
  • 简介:2005年1月1日,严重阻碍国际纺织品贸易发展的纺织品特别管制体制走到了终点,纺织品贸易从此也适用一般的关于商品贸易的WTO规则。中国希望以其巨大的比较成本优势收获这一自由贸易的果实,但其他国家的纺织品生产者们却对此惊恐不安,并强烈要求采取临时的市场限制。本文先介绍了纺织品贸易的历史和三种其他的保障措施,重点介绍了仅针对中国的纺织品保障措施机制的适用前提、内容和程序步骤,并与其他的保障措施进行了比较,接着讨论了自2005年1月1日起征收的中国纺织品出口关税,最后是一个简短的结语。

  • 标签: 纺织品进口 WTO 贸易政策 商品贸易 国际纺织品 管制体制
  • 简介:本文以最高法院(2013)民申字第908号民事裁定书入手,提出产品自损和纯粹经济损失是否适用侵权责任的问题。首先梳理了我国《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中产品责任的“财产损害”概念,明确其一般不包括产品自身损害。但《侵权责任法》中的产品责任可能包括产品自损及纯粹经济损失。继而本文以功能主义的比较法方法研究德国民法中的“继续侵蚀性损害”学说与实务,并与我国民法进行对比分析,进而得出结论认为《侵权责任法》第41条可予赔偿的产品自损范围过于宽泛,应作适当限缩。

  • 标签: 产品自损 纯粹经济损失 侵权责任 限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