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美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FTA)是美式TRIPs-plus(知识产权保护)协定的代表,该协议的签订使得新加坡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大大提高,并对其他国家建立了先行模式,产生了示范效应。美式TRIPs-plus协定已在全球强势扩张,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造成不良后果,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产生深远影响。为此,我国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研究和监测,采取恰当的应对策略,以推动我国自由贸易区整体战略顺利、有效实施。
简介:发达国家为谋求维持和扩大知识产权的比较优势而实施的所谓"论坛转移"策略,选取阻力最小、最有利于达成高标准保护协定的谈判机制和场所,通过双边或者多边谈判机制和场所的选择和变化,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水平的提高。但是,双边或区域性自由贸易或投资协定中的TRIPsPlus条款会自动向其他非协定成员国扩散的所谓"棘轮效应",缺乏事实和法理依据。非双边或区域性协定成员国也没有国际义务向其他WTO成员提供TRIPsPlus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不过,随着双边或区域协定的参与国不断增加,双边或区域性的协定网络越来越浓密,新的知识产权规则逐渐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并最后转化为多边条约规则。需要冷静和客观地看待包括TRIPsPlus条款在内的TPP规则,不能简单地以恐惧或排斥的心态而采取对抗TPP的策略。在参与新一轮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的制定中,既要争取获得双边或区域贸易协定所带来的贸易优惠或其他好处,同时又能够维护知识产权制度所应秉持的激励保护创新与鼓励传播利用之间的平衡。
简介:与传统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相比,《TRIPs协定》第一次全面、深入地处理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执法问题,规定了数量众多的执行条款。“中美知识产权保护与执行案”不仅是第一个直接涉及《TRIPs协定》执行条款的案件,而且也是多边贸易体制历史上第一个直接涉及刑事指控的案件。该案裁决不仅澄清了《TRIPs协定》某些重要执行条款的解释和适用,而且对于该协定其他执行条款的解释和适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必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实践以及知识产权法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简介:1933年5月,国民政府军政部长兼代国民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委员长何应钦的全权代表与日本关东军的全权代表签订了《塘沽协定》之后,以实现“华北自治”为目标的“何梅协定”的出笼不过是迟早的问题了。但时至今日,《何梅协定》之有无以及如何看待这一协定,无论是大陆、台湾还是日本的史学界,依然歧议纷呈。因此,有必要将《塘沽协定》及“何梅协定”这两个臭名昭著,实质上是因与果或始与终但表现形式不尽相同的条约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考察,了解日本侵略者为了扩大侵略而不择手段的种种卑劣行径,以及国民党政府为了反共和排斥异己而一步步陷入卖国妥协深渊的并非完全甘愿的丑恶嘴脸;对“何梅协定”得出一个符合历史实际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