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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TRIPS协定为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了统一可执行的最低标准,打破了知识产权所固有的地域性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化进程。但是,由于TRIPS协定规定的统一标准过于维护权利人利益,部分超出了发展中国家的能力范围,给国际贸易造成了新的障碍和壁垒。新的知识产权壁垒的产生,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因此,TRIPS协定对于国际贸易来说无疑是一把“双刃剑”。

  • 标签: WTO TRIPS协定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壁垒
  • 简介:随着世界经济、科技一体化和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经济形态迅速向知识经济转化,知识产权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已成为多边贸易体系的一个主要部分。1994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形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即TRIPSAgreement),

  • 标签: 世界经济 世界贸易 多边贸易体系 乌拉圭回合谈判 传统经济 关贸总协定
  • 简介:美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FTA)是美式TRIPs-plus(知识产权保护)协定的代表,该协议的签订使得新加坡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大大提高,并对其他国家建立了先行模式,产生了示范效应。美式TRIPs-plus协定已在全球强势扩张,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造成不良后果,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产生深远影响。为此,我国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研究和监测,采取恰当的应对策略,以推动我国自由贸易区整体战略顺利、有效实施。

  • 标签: 自由贸易协定 美—新FTA TRIPs-plus条款 对策
  • 简介:我国商标法1982年制定,1983年实施,1992年第一次修改,现在正在酝酿第二次修改,背景是与我国加入WTO有关,要适应《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的要求。这是乌拉圭回合谈判提出的新话题,以前都是对有形货物的协定,增加的两个内容是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发达国家发现自己的有形贸易不是很有优势,长项在服务贸易,包括保险、

  • 标签: 商标法 修改 TRIPS协定 TRIPS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中国
  • 简介:运用TRIPS协定来研究我国商标权刑事保护问题具有现实意义。在澄清该协定含义的基础上可以发现:我国对驰名商标并无特殊的刑事保护义务,但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引入驰名商标的概念仍有其现实价值;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行为方式不必扩展到非“两同”(同种商品和相同商标)假冒行为,反向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不应纳入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保护范围。

  • 标签: TRIPS协定 商标权 假冒商标 刑事保护
  • 简介:发达国家为谋求维持和扩大知识产权的比较优势而实施的所谓"论坛转移"策略,选取阻力最小、最有利于达成高标准保护协定的谈判机制和场所,通过双边或者多边谈判机制和场所的选择和变化,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水平的提高。但是,双边或区域性自由贸易或投资协定中的TRIPsPlus条款会自动向其他非协定成员国扩散的所谓"棘轮效应",缺乏事实和法理依据。非双边或区域性协定成员国也没有国际义务向其他WTO成员提供TRIPsPlus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不过,随着双边或区域协定的参与国不断增加,双边或区域性的协定网络越来越浓密,新的知识产权规则逐渐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并最后转化为多边条约规则。需要冷静和客观地看待包括TRIPsPlus条款在内的TPP规则,不能简单地以恐惧或排斥的心态而采取对抗TPP的策略。在参与新一轮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的制定中,既要争取获得双边或区域贸易协定所带来的贸易优惠或其他好处,同时又能够维护知识产权制度所应秉持的激励保护创新与鼓励传播利用之间的平衡。

  • 标签: TRIPS PLUS TPP 国民待遇 最惠国待遇 棘轮效应
  • 简介:<正>Peopleenjoytakingtrips.Butwhatarethereasonstheyleavehome?Onereasonisforeducation.Peopletravelbecausetheywanttobroadentheirhorizonstolearnabouto

  • 标签: leave TRIPS TRAVEL ENJOY REASONS TOURIST
  • 简介:与传统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相比,《TRIPs协定》第一次全面、深入地处理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执法问题,规定了数量众多的执行条款。“中美知识产权保护与执行案”不仅是第一个直接涉及《TRIPs协定》执行条款的案件,而且也是多边贸易体制历史上第一个直接涉及刑事指控的案件。该案裁决不仅澄清了《TRIPs协定》某些重要执行条款的解释和适用,而且对于该协定其他执行条款的解释和适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必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实践以及知识产权法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 标签: 《TRIPS协定》 执行条款 “中美知识产权保护与执行案”
  • 简介:根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违反法律、公序良俗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该条款违反了TRIPs协定第27条第2款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不能仅因为此种利用为其法律所禁止。尽管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0条规定《专利法》第5条所称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不包括仅其实施为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但这一规定与《专利法》第5条相矛盾,并不能改变我国《专利法》第5条与TRIPs协定第27条的违规性。中国应借鉴外国的相关立法,修改我国《专利法》第5条中不符合TRIPs协定的内容。

  • 标签: 专利法 专利权 TRIPS协定 公序良俗 公共利益
  • 简介:MyhusbandandIworkedinGyilongCountyofTibetforsixhardyearsinthelate1970s.Weenjoyedtherightofpaidvisitstoseeourparentsbackinthehometownatcertainintervals.Wewerehappyaboutthisprogram,althoughweoftenfoundsuchtripsweresomewhatbittersweet.

  • 标签: 西藏 生活方式 奉献精神 援藏工作
  • 简介:所有WTO成员都应履行的各项TRIPS协议规定的国际法一般义务,TRIPS协议文本规定的第一项国际法义务就是,除了履行TRIPS协议文本规定的一般义务

  • 标签: 协议义务
  • 简介:1933年5月,国民政府军政部长兼代国民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委员长何应钦的全权代表与日本关东军的全权代表签订了《塘沽协定》之后,以实现“华北自治”为目标的“何梅协定”的出笼不过是迟早的问题了。但时至今日,《何梅协定》之有无以及如何看待这一协定,无论是大陆、台湾还是日本的史学界,依然歧议纷呈。因此,有必要将《塘沽协定》及“何梅协定”这两个臭名昭著,实质上是因与果或始与终但表现形式不尽相同的条约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考察,了解日本侵略者为了扩大侵略而不择手段的种种卑劣行径,以及国民党政府为了反共和排斥异己而一步步陷入卖国妥协深渊的并非完全甘愿的丑恶嘴脸;对“何梅协定”得出一个符合历史实际的结论。

  • 标签: 何梅协定 国民党中央 国民政府军政部 何应钦 日本侵略者 军事委员会
  • 简介: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处理国与国多边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也即WTO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就多边贸易向成员方提供的法律框架和法律手段。它具体是指1994年《关于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及其4个附件。附件包括若干“多边贸易总协定”以及“接受才能生效的复边贸易协定”。税收协定,即《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它通过协调缔约国双方的税收管辖权,避免和消除所得税方面的重要征税问题。目前我们已同66个国家正式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58个协定已正式生效执行。

  • 标签: WTO协定 税收协定 法律适用
  • 简介:TRIPS规则直接影响到各成员方的贸易利益,也极大地影响着社会公共利益.所以,TRIPS协议的产生和实施都围绕着成员间利益冲突的协调和平衡.本文通过分析协议的利益平衡安排,区分并比较专为发展中国家设置的特殊条款和允许各成员伸缩处理的弹性条款对利益平衡的不同作用,从中得出对'利益平衡'的寻求关键在于弹性条款的灵活运用,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要充分利用TRIPS协议的弹性条款,在其设置的弹性空间中保护自身利益,寻求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最后以此指导中国对TRIPS规则的转化和适用,使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更加完善.

  • 标签: TRIPS协议 贸易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 知识产权 立法 中国
  • 简介:从区域贸易协定和WTO协定的实体规范及程序规范的竞合类型着手,结合协调法律竞合的国际法原则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区域贸易协定和WTO协定法律竞合的路径.

  • 标签: 区域贸易协定 WTO协定 法律竞合
  • 简介:中国签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对中国的企业来说,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本文就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与TRIPs的差距及应有之对策,提出了初步看法。

  • 标签: TRIPS 对策 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
  • 简介:即发侵权是指侵权行为尚未发生但存在着发生的危险,或虽然已经发生但尚未产生一定损害结果的行为。传统的民法理论认为,一切侵权的认定均须以已经造成的损害为条件,无损害就无责任。然而这种理论如果绝对地适用于知识产权侵权领域,将十分不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智力成果,

  • 标签: 即发侵权 TRIPS 民法理论 损害结果 适用 知识产权侵权
  • 简介:部队地位协定是国家之间、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就一国部队在另一国的地位问题而达成的协议,其主要内容包括武装部队人员及有关人员的范围、司法管辖权、部队出入境、武器的携带与使用、税收、军装的穿着等事项。签署部队地位协定能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和军事利益、加强军事交流与合作、有助于冲突的解决、更好地维护驻外军人权利。我国应尽早与他国达成长期协议来解决国际军事交流中的部队地位问题。

  • 标签: 国际军事交流 部队地位协定 军事利益
  • 简介:尽管农产品贸易是敏感而复杂的问题,但《农业协定》毕竟通过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减让农业支持和补贴等制度,确定了农产品贸易的基本规则,并为其逐步自由化留下较大发展空间。中国在经济腾飞中付出了农业发展滞后的代价,现在正处于调整国内农业结构和农产品进出口结构的关键时期,需要利用协定的抽象模糊性,适时完善农业立法及其配套规则,实现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工农业均衡发展。

  • 标签: WTO 农业协定 中国农业 立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