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私法上,人身自由权作为一项基本的民事权利,在本质上属于防御权,保护着主体人格利益的完整性不受侵犯。但是,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关于人身自由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公法的规范之中,私法则显得"供应不足"。私法上没有确立人身自由权,一方面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另一方面则是私法理论上对于人身自由权研究不充分引起的。尽管人身自由包括身体和精神自由,但这只是人身自由权具体利益的表现形式,拘禁仍是侵害私法上人身自由权的主要方式。在实践中,即使是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也应当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被非法拘禁受害人的精神利益,这是私法确立人身自由权重要意义的体现。
简介:思想言论市场与商品市场具有同构性,这既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又要求我们重视可能出现的市场失灵,进而针对言论市场出现的不同情形制定相应法律和政策。国家对思想言论市场的规制内在地遵从着成本-收益的公式,对公式的不断细化和完善引导我们更为全面地考量言论的规制问题;而规制时采用的分类法则是由言论所包含的信息不同而划分的。实践中对思想言论的规制,由于存在着立法过程无法准确回应言论市场、政府有压制政治言论的倾向性等原因,容易对其产生过度压制,而这又会鼓励极端言论和投机行为,进一步扭曲言论市场。欲矫正现实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宪法保护和独立的司法审查是最为基础和关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