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票据伪造与变造在对象和效力上各异,我国票据法将票据伪造、变造用一个条文规定不具有法理上的妥当性,两者规定的具体内容也仍有改造的余地。就伪造而言,因为伪造行为违法且无效,允许追认不具有法律及伦理上的正当性。但被伪造人接受伪造后果无害票据流通,将追认视为一个新行为来解决,难题便迎刃而解。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为一般原则,但若对伪造行为的产生被伪造人具有可归责性,加之符合权利外观理论的其他条件,被伪造人就应负票据责任。如果修法,权利外观理论应上升为法律规范。在票据变造效力的规定上,所谓“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在确定举证责任后是不成立的,应予删除。权利外观理论对票据变造也有适用的余地。
简介:摘要票据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用于会计核算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因此单位必须正确使用票据和加强票据管理,以保证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文章分析了事业单位票据使用的范围,以及正确使用票据的重要性,提出了加强票据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简介:今年以来,汉中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组织力量对市本级78个部门、330家行政事业单位,自2005年至2017年财政票据的领用、核销和库存等情况,采用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检查、处理和整改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全面清查。从清查的情况看,大部分执收执罚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规范,制度健全,做到专人负责、专账管理、日清月结、票款分离、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等规定要求。但也存在不按程序领购票据、不按用途使用票据、不按规定核销票据、业务不够熟悉、丢失财政票据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用边清查、边培训、边纠正、边整改的方式进行合理的处置,并及时阻止了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