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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并非酌定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案件的特殊情况”也不限于“涉案的特殊因素”,而应包括“案件的一般性情节”。酌定减轻处罚的适用程序过于严格,带来诸多弊端,应取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要求,将其适用权交由各级法院的审判委员会行使。酌定减轻处罚既可是刑期的减轻也可是刑种的减轻,但不能减至法定最低刑,更不能减至免除处罚;酌定减轻处罚并不以‘减一格’为限。

  • 标签: 酌定减轻处罚 案件特殊情况 适用程序 减轻限度 减轻幅度
  • 简介: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取消了免予起诉制度,同时扩大了不起诉的范围,设立了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就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 标签: 存疑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 处刑 免予起诉制度 判处 判决
  • 简介:摘要酌定不起诉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它赋予检察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检察官对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的可以决定起诉或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制度的合理运用与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相符合的,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制度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适用。本文针对几种运用困境展开具体分析,并提出相对方案,希望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 标签: 酌定不起诉 困境 价值
  • 简介:酌定减轻处罚制度对于促进量刑的公正性和合理化具有积极意义。由于现行立法规定的适用条件不够清晰、程序限制过严等因素,这一制度的实际适用率极低。为避免立法闲置现象,最大程度地发挥酌定减轻处罚制度的功用,应进一步修改完善现行立法,对案件“特殊情况”的范围予以明确界定,并改变酌定减轻处罚判决一律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规定;同时,应健全和完善相关的量刑程序和量刑制度,促进量刑的规范化。

  • 标签: 酌定减轻处罚制度 案件特殊情况 量刑程序 完善
  • 简介:酌定量刑情节是量刑情节的一种,能够反映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和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对宣告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影响着刑罚的裁量与免除,直接关系到量刑的公正程度。但是,由于目前刑法理论界对酌定量刑情节的研究尚未完善,各地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法官职业素质良莠不齐,对酌定量刑情节的理解和运用存在不合理因素,造成司法不公正的现象。酌定量刑情节的理性运用迫在眉睫。

  • 标签: 酌定量刑情节 司法公正 理性运用
  • 简介:在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审视中国不起诉,尤其是酌定不起诉的预设功用及其现实处遇,对于我们思考、评估甚至"预测"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创设的刑事诉讼繁简分流程序大有裨益。通过比较法研究可以发现,酌定不起诉制度在世界范围内都有着广泛的理论共识与深度的效用空间,但在中国,该制度远未"物尽其用"。理清酌定不起诉与相应刑法条文之关系,对于提升该制度在诉讼经济及人权保障方面的作用意义重大。

  • 标签: 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 起诉法定 起诉便宜
  • 简介:酌定不起诉制度是1996年《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在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酌定不起诉制度集中体现了公诉裁量权原则、诉讼经济原则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与此同时,该制度还与我国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适应。然而,由于酌定不起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司法实践中受传统起诉法定主义思想的影响,酌定不起诉制度的适用率一直偏低。因此,本文通过对酌定不起诉制度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两方面存在的缺陷进行探析,进而提出相对应的完善措施,希冀起到抛砖引玉之功效。

  • 标签: 酌定不起诉 理论基础 起诉便宜主义 缺陷 完善
  • 简介:【摘要】酌定量刑情节在量刑乃至整个刑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弥补了法定量刑情节的不足,是法定量刑情节的必要补充,有助于审判人员对是否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处罚作出恰当的裁量,另一方面,酌定量刑情节与法定量刑情节相互配合、结合起来成为决定或影响宣告刑的根据之一。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改变法定刑,例如刑法第63条第2款的规定,实际上就是授权法官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酌定量刑情节,变更法定刑。【关键词】量刑审判法官一、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关于酌定量刑情节,我国刑法学界长期以来缺乏应有的重视,国内部分刑法著述和教材甚至对其采取回避态度,而有关论著对其概念的界定更是众说纷纭,争议颇多。下面列举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酌定量刑情节不是法律上明文规定的,而是由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量刑时灵活掌握的酌情适用的情节。[1]

  • 标签: 基本问题 情节基本 酌定量刑
  • 简介:我国1997年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酌定不起诉是对1979年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免于起诉的重大修改和完善,它保留了免诉制度中所贯彻的起诉便宜主义的合理因素,赋予检察机关有限的起诉裁量权,建立了相对不起诉制度。起诉便宜主义在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中都有着直接的体现和广泛的运用,并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我国应在借鉴起诉便宜主义合理内核的基础上,重塑公诉裁量权,完善酌定不起诉制度。

  • 标签: 起诉便宜主义 酌定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 中国 刑事诉讼
  • 简介:发达市场上的证券交易恐怕都会承认这种看法,在市场上交易国债与其它公司证券是非不同的:国债的发行是公共财政的筹资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债务资金不仅不能主要用在产生内的经济效益的项目上,反而应主要用在那些不产生内在经济效益而主要释放社会效益的项目上,其偿还来源也是未来税收。只有如此,才能体现公共财政投资的“公共性”。有鉴于此,交易员在交易债时可不用考虑国债资金使用效益、其能否偿还等因素,而主要考虑利率等因素的影响,其实,国债价格某种程度是利率变动的一种体现。这是从市场层面显现的国债与其它有价证券的重要区别。

  • 标签: 国债发行 国债交易 国债管理
  • 简介:酌定减轻处罚情节的法定化卢勤忠我国刑法第59条第2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如果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处法定刑的最低刑还是过重的,经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是我国刑法中的酌定减轻处罚规定。由...

  • 标签: 减轻处罚 法定减轻 审判委员会 西班牙刑法 奥地利刑法 我国刑法
  • 简介:我国现行《刑法》对酌定量刑情节的范围没有给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对于某些事由是否属于酌定量刑情节,理论界难以达成共识,这直接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对酌定量刑情节适用的随意和混乱,影响了量刑公正和刑事司法的公正。欲改变此现状,必先树立起认定酌定量刑情节的标杆,即明确酌定量刑情节的判断标准,进而逐个考察各具体情节的性质,从而准确廓清酌定量刑情节的范围。

  • 标签: 酌定量刑情节 范围 社会危害性程度 人身危险性程度
  • 简介:减轻处罚的限制问题并非酌定量刑情节所独有,刑法第37条、第52条的规定虽然也是包含酌定量刑情节的(多数学者认为犯罪情节中既包括定罪情节,但是否能够说酌定量刑情节与法定量刑情节1样具有从重、从轻、特别是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功能呢

  • 标签: 情节问题 探析酌定 酌定量刑
  • 简介:当前,以死刑案件为突出代表的酌定量刑情节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泛化现象,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这种泛化主要表现为量刑情节的事实和证据宽泛,量刑事实与犯罪事实关系松散,量刑目的与刑罚的目的产生冲突。就我国司法而言,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仍应遵循法定性原则,符合酌定量刑情节构成要件要求;酌定量刑事实还应符合刑罚的目的要件,酌定量刑情节与犯罪事实应当存在直接的影响关系;法官收集酌定量刑情节证据行为不得背离其中立地位。规治酌定量刑情节泛化现象必须从程序正义的角度设计酌定量刑情节适用的程序规则。

  • 标签: 酌定量刑情节 刑罚目的 法定性 程序正义
  • 简介:污点证人豁免制度,对污点证人豁免,但证人在经许诺豁免后的作证过程中由于犯伪证罪被追诉时不在此限

  • 标签: 不要豁免 污点证人 豁免污点
  • 简介:作为司法机关的一项权力,污点证人作证豁免与辩诉交易制度、拒绝作证权等相关制度有本质的区别。在中国建立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不仅有现实的需要,而且已经具备了相关的价值理念和法律政策基础。因此,中国应当借鉴国外关于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的规定,立足中国现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并通过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完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

  • 标签: 污点证人 豁免制度 制度基本构想
  • 简介:摘要污点证人作证的刑事责任豁免本质上是一种司法交易。虽然我国司法实践中虽不乏类似案例,但无论是实体法上还是程序法上都未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污点证人作证的刑事责任豁免的理论基础包括不受强迫自证其罪权和实践中的利益权衡原则。我国应该在借鉴其他国家做法的基础上,建构污点证人作证的刑事责任豁免制度。

  • 标签: 污点证人 作证豁免 制度建构
  • 简介:国家司法豁免权是国家主权的体现。本世纪以来,一些国家出于国际关系发展的需要,相继采取有限豁免的作法,与坚持绝对豁免的国家形成两种不同趋势,90年代国际关系的变化可能进一步推动有限豁免趋势的发展,新的国际立法势在必行。

  • 标签: 国家司法豁免权 绝对豁免 有限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