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隋代以来的"析籍"政策将大家族、大家庭解体为家庭、小家庭,随之而来的是大范围的分家析产.唐代初期,为了确保国家的赋役,防止百姓借"合户""析户"逃避纳赋服役,唐王朝先后制订了与解决这些问题有关的分家析产政策,终于催生了一套以为中心、实际可行的分家及家产继承法令,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熟的相关法令.同时,这些政策、法令的施行,又为家产的遗嘱继承提供了可能,家产预分开始得到人们的重视.家产的遗嘱继承,既依照分家及家产继承法令,也突出了家长对财产的处分权和子孙的析产愿望.至唐代中晚期,以遗嘱继承为主要形式的家产预分,成为分家析产的重要方式.
简介:摘要:本文旨在探讨无固定收入代位继承人在遗嘱继承公证中的法律保护问题。首先,本文介绍了代位继承的概念和法律规定,然后分析了无固定收入代位继承人在遗嘱继承公证中的权益和挑战。最后,本文从法律保护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以确保无固定收入代位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简介:问:我父母有一套房子。父亲去世后,母亲又再婚,母亲和继父书面约定,各自婚前财产如房屋等归各自所有,这一约定是否有效?母亲如果想将遗产都留给我,是否需要立遗嘱?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您母亲和您继父的约定合法有效。如您母亲将其遗产都留给您继承,则需要立遗嘱。如果您母亲不立遗嘱,她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由子女及去世时的配偶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