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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被列作递延资产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和无形资产的开发研制及购入所形成的费用支出一样,具有不存在实物形态、必须是有偿取得的,并且可以在许多会计期间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等的特点,但两者也有本质的区别:1、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属于资本性支出,它虽然能在多个会计期间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它只是一种简单的等额费用转嫁,不能为企业提供超额收益.而无形资产则不同,它虽不能单独发挥作用,但和其他有形资产结合后,往往能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收益,因而无形资产具有超额收益性.2.对于无形资产来说,无论是购入或是自行开发的专利权、非专有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支出,都可以形成独立的资产,它的存在不依附于其他的资产,这使得无形资产具有独

  • 标签: 无形资产 递延资产 超额收益 长期待摊费用 会计期间 租入固定资产
  • 简介:流动资产递延资产评估是指由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资产评估的目的。原则,依照法定标准和程序,运用相应的方法,对被评估的流动资产递延资产的数量、价值等做出合理的、正确的评定和估算。本文就企业流动资产递延资产评估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略作分析和探讨。一、原材料评估中的增值税问题原材料是指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由于税制改革实施了增值税,企业会计核算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即实行了价税分离核算。因此,在对原材料进行评估时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原材料现值进价;二是相应的进项税。根据我国税法规定,进项税的确定应以现值进价乘

  • 标签: 企业流动资产 坏帐损失 应收帐款 递延资产 开办费 产成品
  • 简介:企业利用递延资产帐户隐匿亏损应引起重视陈振作莱州市审计局在对企业审计中发现,部分企业利用递延资产帐户隐匿经营亏损。主要表现是,将应属于当期损益的成本费用计入递延资产帐户。一是将应由当期摊销的费用挂递延资产帐户。如某企业将1995年应摊销的职工工资费用...

  • 标签: 资产帐户 递延 长期借款利息 经营成果 莱州市 经营亏损
  • 简介:本文在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后,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形成通过具体业务情况进行了归总,并进一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与盈余管理进行了关系研究,最后提出了相关建议。

  • 标签: 新所得税会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 盈余管理
  • 简介:摘 要:对核算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 ;基于会计、税法不同的处理原则、目的、方法视角,归纳产生暂时性差异从不同角度分析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问题;对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问题。本文递延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账务处理进行了归纳。分析所得税资产及负债业务核算业务处理。

  • 标签: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 简介:外经企业递延收益的核算贺平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营业收入的实现,通常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来确认的。但当前国际上,常采用分期付款、延期付款和实物结算等非常规方式结算。因而,往往许多工程完工以后,企业不能立即收到价款,只能作为递延营业收入处理,这就需要进...

  • 标签: 递延收益 外经企业 营业收入 工程项目 营业成本 工程价款
  • 简介:目前,由于“三角债”问题十分严重,因而导致企业资金严重困难,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使正常的生产经营大受影响。其表现之一,就是企业在确认了销售收入时,即确认了“应交税金”,到期的应交税金全部上缴了,而已确认收入的应收帐款却还没有收回,甚至有的应收帐款最终会成为呆死帐。这样一来,就等于提前预交了税款或多交了税款。而随着企业的继续生产和销售,应收帐款会继续增加,同时上缴的税金也会增加。由于企业提前预交或多交的税款数额过大,从而导致企业负担更重。

  • 标签: 应收帐款 应交税金 企业会计制度 三角债 递延税 销售收入
  • 简介:所得税的核算是每个企业的财务人员均要涉及到的一个内容,选择国进行有关所得税的帐务处理,较递延法为优,且符合国际惯例。

  • 标签: 递延法 债务法 所得税 时间性差异
  • 简介:企业按规定根据评估确认价值调账以后,由于税法上不认可评估增值收益和评估减值损失,导致调账后被评估企业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暂时性差异。而这样的差异。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文以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有关所得税文件的规范,分析研究新税法、新准则下评估调账及相关所得税的处理。

  • 标签: 评估调账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递延税款 应税所得 纳税调整
  • 简介: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投资企业应按其应承担的份额确认投资损失,但税法上却不允许这些损失在税前扣除,已发生在税前扣除即计入损益的,纳税调整时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而导致企业多缴所得税款,但这些多缴的所得税款在以后年度有可能得到弥补。本文从所得税处理和所得税会计处理两个方面分析和解决这一问题,并举实例用以佐证,以期加强对该问题的理解。

  • 标签: 投资分亏 投资收益 递延所得税 权益法 谨慎性原则 未确认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