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诉讼上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承认对方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构成诉讼上的自认,须具备时间要件、实质要件、形式要件.诉讼上的自认一般说来具有两方面的效力:其一,对当事人的效力;诉讼上自认的构成,免除了他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其二,对法院的效力;诉讼上的自认对法院有拘束力,即无论法官本身如何看待案件事实,都应当把当事人的自认当作真实对待,并以自认的事实为基础进行裁判,不得对自认的事实作出相反的认定.实践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全部承认的,可以免除对方当事人的全部举证责任;如果仅为部分承认的,只能免除对方当事人对自认部分事实的举证责任.
简介: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日趋深化,在向当事人主义转变的历程中,自认制度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功能。我国民事诉讼自认制度的完善,首先需了解自认制度的相关属性和基本概念,通过分析现今学者关于自认制度的四种属性学说后,采纳其中一种自认制度的属性,以此为基调得出自认制度的基本概念。随后在第二部分中以自认制度的构成要件为切入点,从我国自认制度的主体、客体、自认时间和方式等角度,深度发掘和分析我国当前自认制度法律规范的相关缺陷。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立法不可避免存在滞后性,因此最后针对其种种缺陷,从微观层面提出如何具体设计自认制度细节的构想,以期待更好地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自认制度。
简介:摘要随着当前我国医患关系的日渐紧张,医疗诉讼难解决已经成为法院的一大头疼问题。而且医疗纠纷不仅在医院闹,在法庭上闹,就连法院判决后患者还要闹,许多案件执行难就集中体现在医疗纠纷案件的执行上面。所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医疗纠纷的效力并不强,因此要解决我国医患冲突,应该在医疗纠纷诉讼外寻求解决途径,完善现有的医疗纠纷调解方式,加强人民调解在处理医疗纠纷当中的效力,拓宽医疗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是医患双方能够在一个非诉讼的场合理智和谐地解决冲突的有效途径。关键词医疗纠纷;医患冲突诉讼外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