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日到人民法院走访,两例农业合同纠纷引起了我的兴趣。 第一例是远丰油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状告农户案。2000年8月份,公司为引进一种新的油菜籽品种和某乡一村委会联系,有意在该村引种此油籽,条件是:菜籽种由公司统一免费供应,产出的菜籽也由公司统一收购,价格每公斤1.8元。当月,该村400户农民都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的生产面积为2000亩,产量20万公斤。然而,到了2001年5月底6月初菜籽上市时,该公司只收到42户农民交售的1.5万公斤菜籽。经调查得知,原来是另一家企业以每公斤高出公司0.1元的价格抢购了。公司找农户索赔时,农户只愿退菜种款,其余一概不认帐。公司便将违约的358户农民告上了法庭。
简介:温州人具有敢想、敢闯、敢为人先的开拓精神,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充分体现。早在1997年,我市许多农业龙头企业,尤其是较大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在实施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中,用合同、契约来调节利益分配关系,注意处理了企农双方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问题,如瑞安眯眼食品有限公司,文成山珍食品有限公司等,他们与农渔专业大户订立产销合同,用保护价收购农渔产品,有的还给专业户采取人身保险和养老保险。这在当时推进农渔业生产发展,保证农业龙头企业加工生产原料的来源和供应是有限处的,尤其是乐清市虹丰粮油开发有限公司,吸收乐清市种粮大户和农户为股东,连同农技人员以技术参股,走出了一条实实在在的“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