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政府职能定位和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建立一系列行政评价机制,完善参与型行政,是实现公共利益这一行政活动的最高目的的基本保障。在行政评价和参与型行政方面,发达国家已有诸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值得正在引进行政评价机制的中国予以关注和借鉴。确立解消信息非对称性的信息公开、信息发送机制,是实现参与型行政评价的前提条件。政府应当在履行公开信息和说明责任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市民参与行政评价进行技术支援,提高相关主体的“掌舵”技能,支援相关主体对公共事务的参与。要赋予行政评价更进一步巩固的地位,使其成为具有实效的制度,行政评价的法制化是首选的途径。
简介:自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法制机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有效层级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6年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6件,已结案202件,审结率达97%。复议案件类型涉及林业、土地、公安、建设、工商、劳动、卫生、畜牧等20余件。在己审结的案件中,作出维持决定的有171件,占结案总数的84%:作出撤销决定的19件,占结案总数的9%;作出变更决定的5件,占结案总数的3%;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8件,占结案总数的4%。通过行政复议的实施,有效监督了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极大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