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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中国的法学发展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中国法学重新接受西方法学的思想,对西方众多法学都有了一定的模仿,但是根本上说,中国只是在学习西方的部门法,而未能在法理上借鉴西方的法哲学对中国法学自身有思想上的进步。因此,本文拟在西方法理思想的层面上,以二十世纪初在美国兴起的社会法学为主要内容,浅析学习西方法哲学对法学发展的意义。

  • 标签: 社会法学派 中国法学发展
  • 简介:<正>民法学则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水平,除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外,价值规律还在发生作用(尽管是在有限的范围内并被自觉地加以利用),所以,客观上还存在着具有商品货币性质的财产关系,这种关系,不管是发生在组织与组织之间、组织与公民之间,还是发生在公民相互之间。都属于同一类的社会关系,都应由民法统一调整。C.H.勃拉图西指出,苏联民法所调整的社会主义财产关系的统一性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的。他认为,社会主义组织之间建立在当事人平等基础上的财产关系和建立在命令服从基础上的组织管理关系,是两类性质不同的关系,应分别由民法和行政法调整。他批评经济法学的主张

  • 标签: 经济法学 经验教训 社会主义社会 民法学 五十年 财产关系
  • 简介:<正>评论法学(TheSchoolofCommentatores,亦译为“注解法学”),也称后期注释法学(TheSchoolofPost—giossators),因为其代表和核心人物是巴尔多鲁,故有时也称“巴尔多鲁学派”(Bartolist),是13世纪中叶以后继注释法学(TheSchoolofGlossators)而在意大利崛起的一个重要的法学流派。本文试图对该学派的形成、代表人物、活动特点以及历史贡献等作些分析和阐述。

  • 标签: 评论法 注释法学派 罗马法 中世纪西欧 注解法学派 法律渊源
  • 简介:在近代西方法学史上,法国注释法学占据着重要地位。该学派伴随1804年《法国民法典》一起诞生后,统治法国法学界长达近一个世纪。然而,对这么一个重要的学派,我国至今未有一篇研究论著。本文试图填补这一空白,在对该学派的形成、发展作出详细介绍的基础上,对其特点、形成的历史原因进行了分析、评述,并对该学派与《法国民法典》的关系、该学派于盛衰中所体现的法学发展的若干规律作了论述。

  • 标签: 注释法学 法国民法典 十九世纪 习惯法 法律条文 法律原则
  • 简介:古典自然法学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法学流派,同时也是一个在法学发展历史上乃至于整个人类文明发展历史上都具有承上启下意义的法学流派。本文通过介绍这些古典自然法学法学家们的法律理论,综合性考虑历史上其他学派的评价,客观地评析其法律理论建构的得失,揭示古典自然法学家法律理论的现实借鉴意义。

  • 标签: 古典自然法学 古典自然法学派
  • 简介:自然法学与实证法学博弈的最核心内容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前者认为法律与道德不可分离,代表人物有富勒、罗尔斯及德沃金;后者认为法律与道德可分离,代表人物有奥斯丁、凯尔森及哈特。随着两大学派的发展,它们产生一定程度的融合,比如“哈特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从自然法学与实证法学的博弈过程中,可以得到以下启示:一是法律价值对社会制度发挥的作用,二是坚持形式性与实质性统一的科学立法重要性。

  • 标签: 自然法 实证法 道德 法律价值 科学立法
  • 简介:<正>基于"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正在成为我国刑法学之争的一个方面"或者"我国刑法学界围绕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展开了争论"的学术背景,《中国法学》(2010年第4期)"本期聚焦"栏目推出两篇力作,即陈兴良教授的《形式解释论的再宣示》(以下简称"陈文")和张明楷教授的《实质解释论的再提倡》(以下简称"张文")。读

  • 标签: 解释论 违法性 陈兴良教授 犯罪论体系 罪刑法定原则 张明楷教授
  • 简介:西方社会法学认为司法乃至所有的法律活动,其目的都在于解决社会纠纷,协调社会关系,因此法律并不是事先由某些人制定的,而是在解决社会纠纷中被发现的事物的“理”,所以不是先有立法,后有司法,恰恰相反,立法机关制法或国家制定法,是在归纳和总结司法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它们只不过是用科学的语言表达司法经验并使之系统化而已。因此,司法的地位不是依附性和次要的,它肩负着解决纠纷和发现法律的双重任务。显然,这一司法观,对于我们准确认识和实行司法改革都有着重要的启示。

  • 标签: 社会法学 司法观 法律观 司法改革
  • 简介:比较文学发展的过程中,虽然法国学派注重事实考证的文学外部研究,美国学派侧重于审美批评的文学内部研究,但是美法学之间的争论在于文学研究范式的差别。争论的过程中两派彼此都在寻找比较文学发展的中间道路。二者在探索比较文学研究领域、学科特点与方法上存在着共同的心态。比较文学的学科特性使其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遇到各种机遇与挑战,保持文学性,探索生命的终极价值与世界和谐是其解决各种问题的精神基础。

  • 标签: 比较文学 共同心态 启示
  • 简介:泰州学派与永嘉学派人员的组成结构和人员的素质不同,两个学派在理论研究的个性上有一定的差异。由于两个学派规模大小不等,所以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程度上也有差异。此外由于两个学派当时要解决的问题不一样,所以研究倾向有虚有实,这可以从他们哲学思想上找到一些深层次的因素。

  • 标签: 泰州学派 永嘉学派 学派风格 比较研究
  • 简介:法从前存在于所有民众的信念中,现在则存在于在这方面代表民众的法学家的信念当中。——[德]萨维尼一引言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一部以进步为主基调的发展史,但不可否认的是矛盾与冲突同时也充斥于这部社会历史,所以社会学上针对社会的动态运行状态更多地是用"社会变迁"这个概念进行描述,当代德国社会学家沃尔冈夫·查普夫将"社会变迁"定义为"社会结构及其社会制度的一种变化"。社会学上认为,社会发展是社会变迁的一种主要表现形态,也是社会变迁的总体趋势,以"进步"为其根本的特征,具有一维性和单向性,是对社

  • 标签: 中行政法学 方法论探索 法学社会
  • 简介:还应当将社会法总论新问题的探究和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社会新问题及其法律策略的探究结合起来,所谓经济法学就是探究各个传统法律部门中涉及经济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跨越传统部门法学的学科,探究法律调整对象是为了解决法律对调整对象应当如何进行调整的新问题

  • 标签: 吸取经济法学 应当吸取 探究应当
  • 简介:摘要罪刑法定原则在美国法理学家博登海默所划分的古典自然法学启蒙三阶段发展过程中最终确立起来,其所强调的安全、自由和民主价值始终贯穿在罪刑法定原则的设立和适用当中。“保障人权”精神体现了对立法的限制,“法律至上”精神体现了立法对司法的限制。古典自然法学保障人权的精神又赋予罪刑法定原则新的时代内涵即赋予法官以实质违法性审查出罪的权力,为实现罪刑法定原则从追求形式合理性向追求实质合理性转变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 标签: 古典自然法学派 罪刑法定原则 理论影响
  • 简介:<正>目次:一、风险社会法学研究的影响二、风险社会下法律制度的"再设计"三、结语以俄罗斯的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故为契机,从1980年晚期开始,"风险社会"论迅速流行,并且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进入21世纪后,随着产业化、城市化、全球化、数码网络化程度的提高,风险性也在不断提高。大气圈温室化效应、美国"9·11"恐怖事件、中国"非典"恐慌、次贷引起的世界金融

  • 标签: 剩余风险 学习型规范 关系相关治理
  • 简介:晚清(1840-1911)是中国社会的重要转型期,社会发生的剧烈变迁极大改变了当时中国文人对自身及外部世界的看法,社会的变迁导致晚清文人的世界观发生了根本性擅变。以章黄学派为代表的晚清知识分子,一方面极力排斥西学,另一方面却潜移默化接受西方新思想中张扬个性、特立独行的精髄,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徘徊、抉择,不断调整自己的心态,迎合这场发现“人”的、不自觉的文化运动。因而,在此过程中呈现出的魏晋名士风度以及文人自身厚重的文化积淀就不难理解。

  • 标签: 晚清 文人 文化运动 变革 心态
  • 简介:紫阳学派是朱熹理学的别称。紫阳山位于歙县城南,朱熹的父亲在歙县读书时,经常到山上游玩。后来朱松任福建尤溪县尉,经常想到读书时游紫阳山的乐趣,便刻了一方“紫阳书堂”的印章,时时把玩。朱松去世后,朱熹便把“紫阳书堂”四字制成匾,挂在书房,又自号“紫阳”。后来学者于是称朱熹为“紫阳夫子”,称其学派为紫阳学派。朱熹去世后,宋淳祜六年(1246年),徽州知州韩补之又以朱熹号“紫阳”,在紫阳山建书院纪念朱熹,理宗赵昀赐额“紫阳书院”。

  • 标签: 学派 朱熹 阳山 尤溪县 读书 书院
  • 简介:1.亚里士多德回到阔别12年的雅典后,决定依靠自己的学术影响与物质条件,独立创办一所新的学园。2.新学园取名为“吕克昂”,改建自为阿波罗神建立的古神庙和一座竞技场,坐落在雅典郊外。3.吕克昂学园的规模与已经有半个世纪历史的柏拉圈学园一样宏大,其漂亮的柱廊、喷泉、林阴大道,使得环境格外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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