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存在“农民模式、职工模式、类型化模式”与“单章立法模式、单独立法模式”两个划分标准下的六种排列组合之间的争议。农民工选择退保和主动提议不参保的事实,都说明现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还未能满足农民工的需求,而农民模式、职工模式都是现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翻版,这两者应予舍弃。类型化模式化解了农民模式、职工模式的缺陷,成为可供选择的立法模式之一。此外,还需要考虑在农民工追求与城市人同等待遇的基础上,注意农民身份所具有的土地资源及相关附属利益这一特殊性。将农民工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单独立法比单章立法模式可能更为符合现实的情况。在“单独立法·类型化”模式下,应当建立主体清晰、责任明确、运行有效、阶梯递进、险种明确、重点突出的农民工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简介:背景:系统性研究指出,长时间大强度运动诱发的可逆性心肌功能障碍与临床心肌顿抑所出现的心室功能障碍过程有明显的相似性。目的:试图将运动性心肌顿抑国内外研究进行梳理,为大强度运动与运动风险关系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方法:应用计算机在PubMed和CNKI数据库检索1964年2月至2016年2月期间与运动性心肌顿抑相关的国内外文献。检索关键词"exercise,myocardialstunning"OR"exercise-inducedmyocardialstunning"和"运动,心肌顿抑"或"运动性心肌顿抑"。纳入符合标准的文献50篇进行分析。结果与结论:心肌顿抑是一种与心肌缺血再灌注相关的心脏功能障碍的现象。关于心肌顿抑和运动训练关系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运动训练对心肌顿抑的保护作用上。运动诱发心血管疾病患者出现心肌顿抑现象已被证实,且已有研究发现力竭性跑台运动诱发大鼠心肌顿抑现象。由于运动训练引起的心脏结构和功能变化也被国内外学者广泛研究,因而,运动训练诱发正常人的运动性心肌顿抑现象应该存在。分析结果,运动性心肌顿抑现象确实存在,是研究运动风险安全上限的重要概念,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