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法制含量是电视法制节目区别于其他节目的根本标志,是法制节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电视法制节目法制含量的有效途径不是数量上的增加节目的法制内容,而应研究如何有效地让节目所包含的法制内容最大限度地为观众所接受.法制含量是否得到强化,其标准主要是看观众是否得到更多、更有益的法制内容与服务,最终落脚点是观众身上.只要我们慎重选择题材,精心策划,并善于运用表现形式,再辅以各种电视技术的合理运用,就可以将法制事件以及其所涉及的法律知识的内涵和外延完整、准确地展示给观众.

  • 标签: 电视法制节目 法制含量
  • 简介:本文试图通过对电视法制传播在农民法律意识生成中产生影响的媒介社会学分析,揭示电视法制传播在农民法律意识培育中的功能优势,指出电视法制传播对农民法律意识影响具有正负两方面的双重功效。文章对如何发挥电视法制传播对培育农民法律意识的积极因素以及如何避免、减少其消极因素,提供了一定的改进路径或方法。

  • 标签: 电视法制传播 法律意识 双重影响
  • 简介:电波法和广播电视法是日本广播电视法制的基础,自1950年制定以来,已历经半个世纪。现在,广播电视正处于数字化、通信与广播电视融合、国际化等环境变化之中,基于此,有人主张对日本的广播电视法制进行根本性改革,也有人从激活经济——含广播电视在内的信息通信产业不断创造出新产业——的角度强烈要求规制缓和。

  • 标签: 广播电视法 法制 日本 信息通信产业 1950年 环境变化
  • 简介:策划,是近几年来电视行业比较热门的一个词汇。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也大量引入了策划概念。但纵观目前我国各电视法制栏目的形态,除了中央台的《今日说法》、《经济与法》,北京台的《法治进行时》,重庆台的《拍案说法》等少数栏目外,各个法制栏目之间互相模仿、抄袭的现象十分普遍;能办出特色,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栏目并不多。这说明,当前我们大多数电视法制节目的策划并不算成功。

  • 标签: 电视法制节目 法制栏目 策划 中央台 目的 《今日说法》
  • 简介:中国的电视媒体已经进入到品牌竞争时代,品牌的塑造正在成为学界和业界日益关注的话题。所谓电视媒介品牌,是指品质、服务、市场被受众普遍认同的电视媒介产品或机构,同时也是电视媒介对其品质、个性和核心价值的承诺保证。简言之,电视媒介品牌是受众对电视产品的普遍认同和媒介对受众的承诺保证。作为品牌的电视产品应具有独特的价值理念。

  • 标签: 电视媒介 品牌传播 媒介品牌 电视产品 竞争时代 电视媒体
  • 简介:文化媒介化已成为当前突出的文化发展趋势,在电视已成为满足人们部分艺术生活需要的今天,各种艺术借助电视传播是必然的。电视舞蹈作为舞蹈肢体语言与电视镜头语言的融合体,被定义为:电视舞蹈是一种借电视语言

  • 标签: 电视传播 电视舞蹈节目 电视语言 舞蹈音乐 媒介化 镜头语言
  • 简介:提出要制定保障言论出版自由的法律,新闻法研究室的文稿,新闻出版署的班子、上海的班子以及新闻法研究室都写出了新闻法的文稿

  • 标签: 传播法制建设
  • 简介:这就是各类媒介管理的行政法规,正是由于行政法规规定了媒介主办单位要由行政机关认定,在媒介领域则有一批行政法规未曾设定的许可以国务院决定的方式得到确立

  • 标签: 传播法制建设
  • 简介:随着中国租界法制的产生和发展,其传播与普及也开始了。这种传播与普及有它的原因,主要是基于三大“不同”,即中国租界的现代法制与中国传统法制不同、中国租界的城市法制与中国的农耕法制不同、中国租界与租界之间的法制也不同。要使广大民众了解、接受中国租界法制,实施这一法制,不传播与普及不行。中国租界法制传播方向主要有两个,即租界向华界、租界向租界的传播。它的传播与普及方式有多种,主要是告示、口传、书籍、报纸和庭审等。这种法制传播与普及的结果包括:为现代城市建设作支撑,给规避法制留下了空间,便于华界移植租界的法制,促进中国租界法制研究的开展等。

  • 标签: 中国租界 上海租界 租界法制 法制传播与普及
  • 简介:传统的戏曲舞台演出方式是戏曲发生、发展与生俱来的统一体。但进入科技飞速发展的新时期以来,电视直播戏曲的直播方式更让戏曲及其观众得到了最大的实惠。二者,谁更具备促进戏曲发展的力量,将是当今最应该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笔者在此初探二者优势与不足之后,认为“电视直播推介,舞台演出雄起”的相互配合的传播形式,应该是促使戏曲繁荣发展的一种最佳方式。

  • 标签: 戏曲 传统舞台 电视直播
  • 简介:2008年4月1日中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网①试商用,标志着我国大陆地区手机电视在技术标准上已经发展成熟,近日3G网络的正式商用,引发了商家以手机电视为主要内容的手机视频的“混战”,各个运营商纷纷以手机电视、手机视频为一大卖点销售基于3G网络的手机。这也标志着手机电视开始向手机电视内容研究方向过渡。但目前我国手机电视这个新兴的媒体还没有专门的媒体内容研究机构,仅由各手机电视内容提供商在商用的过程中各自独立研究开发适合手机电视播出的节目。关键词补偿性媒介理论电信模式广播模式长尾市场中图分类号G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09)12-一、国内手机电视概述如今,“手机电视”已经成为诸多多媒体和移动通信研讨会、应用大会讨论的焦点。同时手机电视业内运营商、设备制造商以及内容提供商已经积极开始在终端、网络、产业链、内容供给上展开布局。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手机电视投入全面运营。因此可以预见3G网络的正式商用,必将给手机电视在2010年前后带来空前的大繁荣、大发展。逐渐,“手机电视是利用具有操作系统服务和视频功能的智能手机观看电视的业务,属于流媒体服务的一种,能够为用户提供基于移动终端的视频咨询服务。”②这一定义得到了学界和业界的普遍认同。2005年5月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最早获得了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全国手机电视的运营牌照;2006年中央电视台,获得了第二张全国手机电视运营牌照。央视手机电视和东方手机电视都依托强大的传统电视媒体为基本内容本源。就传播模式而言,两家都同样采取了通过现有移动通信网为传播渠道的“电信模式”。此外还有专门为手机电视架构手机电视广播网的“广播模式”上海文广旗下东方明珠公司正在对这种模式的手机电视进行技术和试商用。二、手机电视传播模式(一)电信模式电信模式的手机电视是由广电部门或节目制作公司作为内容提供商,由移动通讯网将节目传送至手机终端的传播模式。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这种模式的手机电视具有以下几个优点,1.经营管理方面,内容提供和网络运营分离,内容集成商和内容提供商可以专注于手机电视节目内容和形式的创新。而网络运营商则能专注于手机电视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和完善。目前手机电视的发展状况而言,这种模式的手机电视因为有成熟的移动通信网和成熟的移动通讯资费体系作为依托,所以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2.技术方面,由于移动通信网是一对一且具有双向互动功能的网络,可以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具有互动功能的手机电视服务。3、资费方面,移动通信的付费体系直接嫁接于手机电视服务之上,移动通信的资费标准可以为手机电视的收费作为重要参考,不用重新构建新的手机电视付费体系。内容和网络运营的分离带来一方面是内容和网络建设的高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因内容和网络的分离而带来内容提供商收取信息费和网络运营商收取流量费的双重费用框架。另外,由于移动通信网受到一对一交互式网络特性的影响,当过多的用户同时使用时容易发生信息堵车现象。第三,由于影音文件会占据较多的频宽,即使是在3G网络下收看手机电视的同时拨打电话,会使手机的通话等其他功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二)广播模式广播模式的手机电视是指完全依靠媒体自身架构手机电视广播网,所以网络的运营和节目内容本身的制作集成在一个部门中。广播模式的手机电视采用一对多的广播模式,将手机作为移动电视终端进行节目接收。广播模式的手机电视更像我们家里的普通有线电视,以上海广播式手机电视为例,其内容和网络同属上海文广集团,其旗下的东方明珠公司既是内容集成商又是手机电视广播网的运营商。因此,这种模式的手机电视的资费较为低廉甚至于免费,但其对用户终端品质要求较高。另外,广播模式采用一对多的广播传输方式,在终端进行节目收看时不会产生信息堵塞。在转播大型赛事或突发事件时比电信模式具有更大优势。但是,采用多点传输方式的广播模式手机电视网络本身无法实现互动,无法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这就与当下媒体分众化、个性化服务背道而驰。另外,手机电视广播网需要全部重新建立,而且要求用户终端加装专门的功能卡,这就给广播模式的手机电视的普及筑上了一道技术壁垒。第三、没有现成的资费标准可以参考。(三)复合模式此种模式的手机电视集合了广播模式和电信模式手机电视的优点。两网复合运营后,第一,不仅可以满足大量受众在同一区域内同时流畅的收看手机电视,而且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网络的信息回传实现手机电视直播节目与受众的实时互动。第二、资费体系借鉴成熟的移动通信的付费模式嫁,手机电视广播网和移动通信网双方通过用户交纳的信息费、广告费、移动业务增值费等多种途径实现盈利从而降低受众的收视费,真正可以做到网络运营、内容提供集成、受众三赢。三、手机电视节目形式和内容媒介本身就是信息可以理解为媒介的形式就是内容,内容是新媒体产业价值链的源头,如果没有丰富的内容,手机电视产业就成了无源之水。所以,在任何媒体的发展过程中,内容显得尤为重要。手机电视作为新媒体在节目的形式和内容上与传统电视媒体相比存在一定的差异。手机电视具有新媒体视频节目的独有的特点——点播和直播相结合的方式。在形式上点播更类似于因特网,直播更接近于传统电视。手机电视点播节目具有互动性强、非线性播出、个性化程度高的特点。但点播节目因为需要整体制作完成后才能商用,不能做到现场实时直播。因为手机屏幕较小,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清晰度问题。在手机电视节目中,为了保持画面的质量和效果,中景、近景、特写是手机电视节目的主要取景,一般不采用全景和远景的取景方式。因为手机屏幕较小,加之受众一般在户外、移动状态下观看。因此,手机电视的字幕较传统电视更为详细,其在整个画面中所占的比例也较传统电视更大,字体也以黑体为主。由于户外常有较强的户外光,因此手机电视节目中应避免灰暗镜头,以对比度较高的镜头为好。手机电视一方面充分解放了受众在观看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也带来了一种收视干扰因素多、收视时间支离破碎的环境。根据爱立信公司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表明有60%的手机电视用户表示在手机上看电视不会超过10分钟。因此,手机电视单个节目内容不宜过长。电视剧、大型纪录片等并不适合手机电视用户收视需求和收视环境。手机电视终端的决定了播放内容灵活,情节松散的特性。根据这一特性,默多克的新闻集团曾专门为手机电视生产每集长度仅为60秒超短剧集。2006年6月国内第一部为手机电视定制的反映都市白领一族生活的情景喜剧《白骨精外传》在上海问世,总共365集,每集仅90秒,每集只有一个简单而松散的情节,集与集之间即独立也连贯。据此,手机电视的新闻报道也应该是短小精悍的,以求一句话和几个画面让信息的速达受众。不适合做新闻特写和专题新闻等类时间较长的新闻节目。从目前手机电视的发展现状来看节目制作受到投资与回报比率的约束。手机电视目前无法专门大量定制像《白骨精外传》专门针对手机电视播放的电视节目。因此,目前较为普遍的方法是依靠传统电视媒体作为节目基本素材,在此基础上制作成适合在手机上观看的手机电视节目。在这样的基本条件下通常有以下两种手机电视制作模式。模式一,依靠传统电视节目内容为基本素材,结合手机电视节目节目制作特性,制作成高密度、大容量的信息咨询节目。以期达到信息的速和达。从而获得最佳播出效果。模式二,让手机电视与传统电视形成互动,手机电视成为传统电视的补充媒体。在手机电视上播出当日传统电视的节目预告,节目片花等。这种模式的手机节目可以说是传统电视节目的咨询节目。模式三,这种模式是根据手机电视节目的特点专门为手机电视量身定做符合其传播特性的节目。例如东方龙新媒体公司制作的《白骨精外传》、《新年新事》等都是专门为手机电视开发的节目。前两种模式受到传统电视节目源的关系,目前手机电视还与传统电视保持了较高的“内容同质度”,第三种模式虽然受资金的投入与回报和创造力的限制,但第三种模式无疑是手机电视发展的方向和最佳模式。四、手机电视节目创新的方向手机电视点播+直播的形式,让手机电视摆脱了每天24个小时节目时长的限制,同时架构在互动数字平台之上的手机电视又打破了时空地域的限制,内容都是以虚拟或符号的形态存在,时间空间资源不再受到限制,内容的发布和传播完全以数据的形式存在,产品的发行成本也不会随着收益的增加出现数量级的递增,一定范围内节目播出的边际成本为零或接近于零,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化需求随时点播自己所需要的节目。内容的选择性带来的是内容的分众化,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受众所需的往往是极度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正是手机电视的这种极度个性化的内容生产才刺激了手机电视领域内呈现出高度的长尾市场③特征。曲线的头部代表着点击率较高的时下大热门节目,曲线随着热门度的逐渐退热而陡然下坠,但它们并没有下坠至零点。再冷门的节目每个月也总有个位数次的点击率。在统计学中,这叫长尾分布。头部意味着大热门、大流行、大众化的节目。手机电视颠覆了传统电视以大热门为主的播出形式,以长尾立于媒体之林。长尾部分体现的差异性、多样性,依靠手机电视节目陈列空间的无限性、低成本库存加上功能强大的手机电视节目搜索引擎,大冷门节目也保持每月都有点击量。因为一定范围内节目商用的边际成本为零或接近于零,因此大冷门的节目为数不多的点击量之和大大大于大热门的点击量。所以从冷门节目也就是手机电视的长尾部分中获得最大的收益成了手机电视节目创新方向之一。3G提供了足够宽的多媒体通道,使手机视频电话、手机远程遥控、手机视频会议等成为可能。基于这种功能的应用,手机电视直播频道可以走出一条移动视频之路。在获得手机用户许可的情况下,任何人的手机镜头所对准的景物都可以随时被切入手机电视直播频道进行直播。通过这种功能,如若我们再经历像美国911这样的突发事件,传统电视的摄像机可能还来不及架设到现场,但手机电视可以通过GPRS全球定位系统,迅速搜索携带手机在突发事件现场的手机持有者,只需一分钟左右的时间手机电视直播频道就能足不出户就迅速向大众报道突发事件。可以这样说每个持有手机带摄像头的用户都有可能成为手机电视的摄像师。注释①指将无线通信与国际互联网等多媒体通信结合的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3rdGeneration缩写为3G.②郑蔚青.中国电视媒体的管理和经营.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年版.第304页.③美克里斯·安德森,乔江涛译.长尾理论.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年版.第36页.参考文献1CRT媒体研究机构.2005-2006中国新兴媒体发展与研究蓝皮书.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2哥伦比亚大学新媒体研究中心.www.cnm.columbia.edu.

  • 标签:
  • 简介:<正>20世纪80年代,电视法制节目作为一种新的节目类型,开始在荧屏上出现;此后,在短短的十几年间迅速普及,成为大众收视的一个热点。新世纪伊始,在媒体的参与和推动下,我国正式确立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电视法制节目随之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产生、发展与兴盛与中国法制建设息息相关,它走过的每一步都纪录并影响着中国法制的发展进程,甚至可以说,电视法制节目实际上已成为中国法制建设中的一

  • 标签: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 中国法制建设 法律意识 舆论监督 电视媒体 法制发展
  • 简介:电视法制节目诞生于80年代,伴随全国普法进程的不断发展,法制节目在各级电视台遍地开花,形成了多种不同的类型。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观众的法制意识普遍提高,法律已经从先前的教条能动地进入人们的实践活动,过去那种以“传道、授业、解惑”为宗旨的电视普法,作为一项历史任务已经阶段性完成。在观众不再满足于从节目中单纯地获取法律知识的背景下,强化法制节目的故事性,可以在电视节目激烈的竞争中,有效引起观众的收视兴趣,以寓教于乐的方式,更加广泛地普及法律知识,达到提高民众法律意识,推进社会法治进程的目的。

  • 标签: 电视法制节目 故事性 法律知识 法治进程 80年代 法制意识
  • 简介:对于通过电视传播的舞蹈艺术来说,2、电视舞蹈的局限黄豆豆舞蹈之所以未能产生杨丽萍舞蹈那般的审美轰动,舞蹈经由电视传播

  • 标签: 传播电视 电视舞蹈 美学研究
  • 简介:电视戏曲节目的栏目化生存是多重因素作用的结果,其在因应中国电视生态的时代演进与观众审美趣味的岁月变迁中,在传播观念上多有发展,历经专题化、杂志化、综艺化、娱乐化、竞技化、品牌化的衍变,给当代戏曲电视传播实践带来启示。

  • 标签: 电视戏曲栏目 传播观念 衍变
  • 简介:摘要下文阐述根据公共卫生事件传播,分析研究了电视媒体如何健康传播“健康信息”,希望通过此篇文章能够有效改善媒体的传播方式和内容手段,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真相,进而树立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正确心态,科学的掌握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技能与方法,这对于稳定社会情绪以及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有大的现实意义。

  • 标签: 传播方式 健康传播 电视媒体 公共卫生 信息准确
  • 简介:这一切也都在电视传播中体现出来,可以看到人文精神在电视传播中表现出以下特点,更能体现电视传播的人文精神

  • 标签: 传播人文精神 电视传播
  • 简介:这一切也都在电视传播中体现出来,可以看到人文精神在电视传播中表现出以下特点,更能体现电视传播的人文精神

  • 标签: 传播人文精神 电视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