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地方治理的具体运作具有差异性,学者们提出的理论解释也呈多样性。在单一制和中央集权制度下,中国地方治理依赖于政治权威的动员和整合作用,调动多方主体及其掌握的资源来实现治理目标。基于中国经验,学者们提出了本土化的理论解释,代表性的有运动式治理模式和整合治理模式,两种模式具有共性特征,即坚持政治权威主导,注重效率导向、结果为本,跨界运作中多方主体的话语权具有差异性。中国地方治理经验对发展中国家具有借鉴意义,在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下,为提升问题应对和解决能力,有必要强化政治系统的掌舵和动员能力,调动多方主体及其资源,更有效地实现治理目标。
简介:扩张解释和限缩解释是常用的重要法律解释方法,但关于二者的本质与概念界定、思维机制与边界界分,尤其扩张解释与类推的区分,都是当前法律思维与方法研究领域的持久难题。本文以语义学的“概念分析”切入.通过重构概念的“内涵-外延”逻辑关系,以“类型推理”为法律方法展开的思维机制,全新界定了扩张解释和限缩解释的概念与意义择取界限、操作机制和基本准则,从而将两种法律方法予以彻底确定化、定型化和实用化;在此基础上,阐明了将扩张解释与类推(适用)准确界分的根本解决之道,并予以实例证明。这种致力于法律方法明晰化、确定化和操作化的努力,对于推进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的学理研究,尤其对于司法实践的提升和司法公正的推进意义显著。
简介:摘要我国土地资源广袤,但是人均占地面积较小,并且存在一定的空间异质性。如果单纯的延用传统的管理模式来进行国内的土地资源管理使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土地资源分配不合理和浪费等情况,因此相关管理人员一定要积极研究与开发一种精细化、差别化的土地管理形式,来促进国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本文将围绕差别化土地管理理论解释及政策体系建设为主题来展开分析,通过详细的分析关于差别化土地管理的基本含义和目的,再提出一些促进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体系的建设策略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支持,有效促进国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效率,使得社会经济显著的提升。
简介:精简议事协调机构一直是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然而在过去几十年里,议事协调机构呈现出"精简-反弹"周期式生长现象,屡次精简效果都不理想。这一困境背后实际是公共组织内的协调机制选择问题。本文研究目的是解释议事协调机构在公共行政组织内的生存逻辑。基于交易成本理论与新制度主义理论,本文提出议事协调机构生存逻辑的两方面解释,并以中央政府为样本对两种解释进行了实证检验。基于实证分析结果,本文构建出一个综合性的理论解释,即"上支持+下需求"双条件框架:一方面,议事协调机构能帮助任务牵头部门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高层领导的支持为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与存续提供了合法性。"上支持+下需求"两方面条件的持续满足,支撑了议事协调机构的长期存在以及精简后的再度生长。这一框架也为理解我国公共组织内协调机制选择提供了理论支撑。
简介:刑法学中关于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的争议变得越来越热,其中形成了以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为代表的形式解释论派别和以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为代表的实质解释论派别。2010年两位教授先后发表文章《形式解释论的再宣示》、《实质解释论的再提倡》更是将两者之争推到了高峰,实质解释论者将形式解释论视为法条主义,形式解释论者则将实质解释论视为是脱离法条。在提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笔者认为应当坚持形式解释论。此外,笔者还从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的视角对当下热门案件(赵春华案)做一个解读。
简介:摘要用英语解释英语(简称E-E释义),其研究涉及三大应用领域,即英语教学、口语交际及词典编辑。这种应用在高中英语教学中应用最为广泛,对教师要求也比较高。一条理想的释语应达到的标准是规范、准确、实用,接受性强,等效值高。
简介:刑法解释中的分歧,表现为不同解释主体对同种行为的规范评价存在差异。在实践中可以被概括为刑事诉讼权力主体间的分歧、刑事诉讼权力主体与其他权力主体间的分歧、上级权力主体与下级权力主体间的分歧以及公权力主体与私权利主体的分歧。分歧的本原围绕着"法"的规范立场和"刑"的惩罚理念展开。前者关乎规范确定性与灵活性孰更优先,后者关乎秩序价值与自由价值孰更优先。诱发分歧的缘由是解释主体"前见"的多元化,背后则是当代社会功能的分化和价值的多元,导致了主体间利益冲突的加剧。分歧的化解需要坚持"司法互动"的理念,就具体落实而言,规范立场上需要坚持规范确定性的相对优先,惩罚理念上则要坚持自由价值的相对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