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了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执行这个政策的主要业务部门是商业部门,主要措施是对多数工业品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这个过渡政策在当时具有积极意义,使许多原来不能开工的工厂得以开工和获利。随着1956年私营工商业改造的全面完成,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国营商业对私营工业经济领导关系随之消失,原有的加工订货形式已不相适应。因此,中央在1956年提出了关于工商关系问题的各项办法,解决新形势下工商之间的矛盾。上海作为全国的工商业中心,针对不同商品门类的特殊性试点推行工商关系调整办法,提出了实践操作中的意见和建议。这次工商关系调整,对经济结构的完善具有全局性意义。
简介: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与步军司三衙,是宋代至关重要的强力军事机构。与遂行“掌禁卫军之政令”和“守京师,备征伐”拱扈皇宫、卫戍京师等一系列极其重要的军政职能相适应,除了马军司在宋孝宗朝移屯陪都建康之外,殿前司、侍卫马军司和步军司三衙皆在京坐局,置衙署於京师。殿前司之帅衙,更始终是紧邻皇宫。宋代三衙事实上皆为一长制,南宋时期又增设了计议、主管机宜文字、干办公事等多员幕职属官,为主帅出谋划策、参赞军机。两宋三衙皆行案司体制,分设诸案司、置吏胥办事。以宋神宗朝为界,北宋三衙经过了五案制和六案制两个发展阶段,南宋三衙则为五案制。南宋三衙吏胥不仅规模大幅度地超过了北宋,吏胥的实际出职前景也要优於北宋。宋代三衙还先後设有监狱、都作院、差使剩员所等直属附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