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被提上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1996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一项治国基本方略,被写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这既是二十年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历史结论,也是与国际接轨、走向全球经济一体化、面向未来的必然选择。法治环境的内涵基本包括:法律宣传,即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普及,特别是法治观念的真正深入人心;立法与监督,即建设适应社会发展的的法制体系;司法公正,即具有严格依法办事,建立具有复合知识结构
简介:不久前,在由全国工商联和北京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举办的“中国私营经济发展与法律保障研讨会”上,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强调,在现阶段,要促进私营经济的发展,加强和发展私营经济存在的法治环境建设非常重要。江教授说,一段时间来,人们对建设“法治”还是“法制”国家意见并不统一。但中央现在明确提出建设一个“法治”国家。这两个字的变化,含义是很深刻的。他说,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应该指法律秩序和法律理念。即使一个国家有了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并不等于一个国家的法治环境也完善了。这些年来,我国有关私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法律规范增加了不少,但是离我们确认的发展私营经济的良好环境还有相当大的距离。江教授说,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就是竞争经济。确立市场经济的法治环境,有四大要素,即平等机制、自由机制、公平机制和信用机制。其中,平等机制是竞争的基础,是完善法治环境的第一个要求。我国私营企业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正在逐步赢得平等竞争的机会,但离真正的、完全的平等还有很大的欠缺,如国民待遇问题、市场准入问题等等。而自由机制则是市场发展的动力。目前,阻碍自由机制建立的最大障碍就是政府干预...
简介: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是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目前,国际上特别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十分强调并重视依法治税,在税收立法、执法与司法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如税收立法完善,税收法制体系健全;税收执法严格,税收征管机制完善;税收司法保障健全,设立了税务警察和税务法庭;税收执法环境良好,重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等。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4年税制改革、征管改革、税务机构改革以来,依法治税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立法取得进展,税收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建立;二是税收执法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税法的严肃性和刚性得到了加强;三是司法机关和税务机关联合打击税收犯罪的协同作战能力有所加强,一批涉税大案、要案被依法查处;四是税收执法环境有所改善,关心和支持税收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依法治税观念日渐深入人心。但是,我国的税收立法和税收监督法律制度与其他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是由我国经济发展与法制建设的历史所决定的。目前,我国税收监督存在的问题还不少,依法治税的形势依然严峻,税收法制建设滞后,涉税案件不断,依法治税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我国加入WTO后,必须认真研究解决...
简介:读了河南省村民曹海鑫被定罪处死的有关报道(见《同舟共进》1999年第3期及《劳动人事》之"社会专刊"1999年5月号),感到的不是震惊,而是沉重。对于当下的司法腐败,我们听到和看到的太多了,滥用公权,草菅人命,上下其手,出入人罪,行贿受贿,以权谋私……凡此种种,早已经司空见惯。否则,人们怎么能想像,一个卸任的村民小组长,竟能够搬动一省两级法院,遂其一己之私。然而,也正是这种透入骨髓的腐败,这种执法者操权弄法滥杀无辜的大胆和冷漠,让我感到令人窒息的压迫。我不准备讨论曹案的细节,也不想说我所读到的"一面之词"是对该案唯一正确的叙述,我只想指出,凡是认真研读了豫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曹案所做的刑事裁定书的人,都不难发现其中闪烁其辞、避重就轻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