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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人格尊严和信息自由是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主要法律价值,二者之间的矛盾可以还原为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冲突,构成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背后最核心的价值冲突。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维护人格尊严,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需要,而追求个人信息自由流通,是提高经济发展效率的要求。面对此价值困境,我国应当在保障人格尊严的前提下兼顾信息自由,这是回应现实问题、保护人格利益之必须。

  • 标签: 个人信息保护 人格尊严 信息自由 价值冲突
  • 简介:安全是民航业的重中之重,民航业历来都将安全放在首位,民航安全也与国家安全密不可分。如今,在网络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随着在民航领域越来越多地采用网络信息技术,民航网络信息安全迅速地成为保护民航安全领域的新对象。民航网络信息系统与飞行安全密切相关,民航网络信息系统一旦遭到黑客攻击窃取机密资料或无线电通信系统被恶意干扰,或者飞机运行中的网络信息系统被攻击等,都将会使飞行安全甚至国家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整个民航业都将遭受重大的实际损失,以及潜在的对民航业人员及旅客对飞行安全信心的影响。本文将对信息泄露、无线电干扰等民航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现状进行分析,并通过对中、美、澳等国内外有关民航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公约的比较研究,提出解决我国民航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法律对策,如制定民航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章。

  • 标签: 民航网络信息安全 信息泄露 无线电干扰 《网络安全法》
  • 简介:信息”虽区别于信息载体,但其本质无法通过进一步抽象得以明晰,具体到法学上,也只能用众多描述性句子来表示其意义。“信息”的法理含义可以被描述为:为法律主体所创设、支配和感知,能满足法律主体生产和生活需要,分散或者集中存在于人脑、文本、图像、声音、计算机程序等载体之中,能反映法律主体对自身及自身之外的认识。

  • 标签: 法学概念 信息 抽象思维 描述性
  • 简介:《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将首次作为民事权益的一种被纳入民事领域的最高立法保护。但学者们对于是否确立“个人信息权”仍有争议。针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有必要确立个人信息权并与隐私权相区分。我国还缺乏一般性规定;个人信息权的保护还处于消极保护权能,未谈及积极保护权能,信息利用必须经过信息主体的同意;信息利用者在利用的过程中未涉合目的性原则;还需进一步完善监督与追责制度。

  • 标签: 个人信息权 法律框架 《民法总则》 信息主体同意权 合目的性原则
  • 简介:法律的自治不应该仅仅是对实在法的片面追求和机械贯彻,要保持法律的品质和精神,必须融入伦理道德的要素。一种适切的法律自治应是在注重实在法范畴的同时,对伦理道德给予适度的吸纳。作为一份新生的刊物,本刊定位在法学与伦理学的交叉研究上,以问题为导向,秉持兼容并包的原则,希望开拓一片法学家与伦理学家自由交流的学术空间,构筑一个有助于互相理解、凝聚基本共识的思想论坛。

  • 标签: 法律伦理
  • 简介:借名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所引发的法律纠纷已然普遍存在于我国司法实践中,然而,我国现行法律却并未对此提供明确的裁判标准。将借名实施法律行为区分为直接借名行为和间接借名行为的观点抓住了问题的本质,有助于问题的深入分析和解决方案的提出。首先,直接借名行为与间接借名行为的区分标准在于,谁是法律行为的实施者。如果借名人亲自实施法律行为,则为直接借名行为,如果出名人不仅出借名义,而且还代位实施法律行为,则为间接借名行为。之所以强调这种分类的重要性,原因在于谁是行为的实施者对判断行为效力和行为效果归属具有直接的影响。

  • 标签: 借名行为 直接借名 间接借名 法律效果
  • 简介:摘要消防法律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需要从自身消防管理活动中来完善,还需要与其他法律进行有效衔接。本文探讨了当前消防法律体系现状,并从法律文本、体系化建设等方面,与相关法律体系衔接中的问题,最后提出完善对策和建议。

  • 标签: 消防法律 其他法律 衔接对策
  • 简介:"文学中的法律"与"作为文学的法律"的关系,涉及法律与文学的核心逻辑,对之深入辨析具有重要意义。"诉讼战场"这一概念是理解两者关系的重要路径,而文学叙事的概念是理解两者关系的重要桥梁。无论是诉讼战场还是文学叙事,其关键在于对"社会细节因素"的调动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修辞策略,由其获得动能,由其获得存在的必然性,亦由其清晰地展现"文学中的法律"与"作为文学的法律"的互动机制。看到"文学中的法律"与"作为文学的法律"的必然联系,有利于理解法律与文学跨学科研究的学术实践,对法律法学本身同样大有裨益。

  • 标签: 文学中的法律 作为文学的法律 诉讼战场 文学叙事 社会细节因素 修辞
  • 简介:整个法律哲学领域,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直是研究的重点内容,为很多学者所关注和重视。本文介绍了法律的道德性与道德法律化的概念及作用,法律的道德性能促进良法善治的形成,有利于人们更好遵守法律,有利于保障人们正当权益。道德法律化能提高社会的整体文明程度,促进社会的制度文明建设,能够提升人们综合素质。此外,本文还探讨了法律的道德性与道德法律化的关系和价值定位,事实上,二者有着紧密的联系。法律和道德在规范人们生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就价值定位来看,法律的道德性的定位为法治,道德法律化的定位为法制。

  • 标签: 法律哲学领域 法律的道德性 道德法律化 法治 法制
  • 简介:我对老周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几年前,我刚刚调到民行科工作,接手了一起浙江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申诉案.无锡某厂与浙江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无锡某厂加工制造刮板冷凝器三台,合同第3条规定“由供方送货至需方”,另有第9九条规定“提货付款55%”.

  • 标签: 卫士 法律 签订合同 第一印象 合同纠纷 加工制造
  • 简介:93名缅甸人凭着手里的绿色“边民证”,分批从云南瑞丽口岸进入中国,他们不在规定的区域内活动,却坐上了云南人孙某找来的汽车,兜兜转转的跑到了安徽省寿县的乡镇服装厂开始了“打黑工”的日子。8月15日,这起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件由寿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孙桌被判有期徒刑5年,罚金2万。

  • 标签: 越境 严惩 法律 瑞丽口岸 人民法院 偷越国境
  • 简介:法律融贯论”一词具有多义性和模糊性.从类型学上看,法律融贯论至少可分为认识性法律融贯论、构成性法律融贯论、整全性法律融贯论三种.认识性法律融贯论是一种关于法律知识的证成理论;构成性法律融贯论是一种关于法律本质以及正确裁判的理论;整全性法律融贯论则是一种关于法律知识最优证成理论的广义融贯论.从真理论的角度看,认识性法律融贯论属于真理证成计划,构成性法律融贯论属于真理形而上学计划,而整全性法律融贯论则对认识性法律融贯论的真理论价值给予元理论说明.三种融贯论互不具有可替代性.

  • 标签: 法律融贯论 认识性法律融贯论 构成性法律融贯论 整全性法律融贯论
  • 简介:古籍《棠阴比事》记载了一个名为“汉武明经”的案例:汉景帝时,廷尉上:因防年继母陈杀防年父,防年因杀陈依律以杀母大逆论.帝疑之.武帝时年十二,为太子,在帝侧,遂问之.对曰:“夫继母如母,明不及母,缘父之故,比之于母.今继母无状,手杀其父,下手之日,母恩绝矣.宜与杀人同,不宜以大逆论.”

  • 标签: 古代法律 《棠阴比事》 汉景帝 继母 武帝 太子
  • 简介:“暴力袭警”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法律拟制和注意规定两种解读,前者认为,暴力袭警从重处罚的依据在于警察作为暴力实施对象的特殊身份;后者认为,从重的依据在于“暴力袭击”这一妨害公务的行为手段,突出警察身份只是迫于袭警案件多发的社会现状而作的立法宣示。经对该条款立法背景、文本涵义的分析,该条款的设置仅仅是通过在立法中将“袭警”明确列举出来以实现一般预防目的,因而注意规定的解读更符合立法原意。从罪刑法定原则出发,司法实践中对“暴力袭击”应作相对严格的认定,只有具有主动性、攻击性的暴力才能认定为袭击,为了摆脱警察控制而实施的不具有攻击性的轻微暴力则不能构成。

  • 标签: 暴力袭警 袭击 妨害公务 法律拟制 注意规定
  • 简介:络德睦教授的《法律东方主义》一书选择被美国妖魔化、贬值化和非法化的中国法进行讨论,试图揭示在对中国法进行异化过程中暗含的种族主义、霸权主义和殖民主义,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美国兴起的批判主义比较法研究的重要体现。但是,络德睦所提炼的“法律东方主义”现象内涵可疑,外延模糊,被“移植”到中国语境,会出现违背批判主义比较法学初衷的异化。而“东方法律主义”并不足以成为取代传统比较法范式的新范式。

  • 标签: 法律东方主义 东方法律主义 批判主义比较法 话语—权力分析法
  • 简介:《人大法律评论》是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支持下,由法学院学生自主创办、独立编辑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出版物,现为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集刊。《人大法律评论》初创于2000年,至2017年10月已出版24辑,现包含'专题研讨''论文''评论'等栏目。

  • 标签: 人大法律 法律评论 评论稿约
  • 简介: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除制定和颁布了一部分特别重要的法律和法令外,基本上仍然援用了清末法律。北京政府时期仍然继续援用清末的许多法律,直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进行大规模的、系统完整的立法活动,最终形成“六法全书”的立法体例,援用清末法律才大体结束。

  • 标签: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 北京政府 援用 清末法律
  • 简介:韦伯关于权力的定义有重要意义,但是,它不能也不会终结权力问题的讨论。韦伯的定义对于人们认识法律权力现象有很大的影响。就法律权力而言,无论是霍菲尔德还是哈特都提出了重要的认识,而他们的认识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 标签: 权力 法律权力 认识法律权力的方法
  • 简介:两年前的2015年6月16日,武汉海关缉私局侦查人员突然造访武汉凯门化学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凯门).武汉凯门的股东之一、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副教授张正波很快接到了助手冯静的电话,急召他来一趟公司位于武汉光谷总部国际的办公室。张正波在电话里向海关人员反复强调,“我还要回来给学生上课”,然后走向了等待他的天罗地网。

  • 标签: 法律 大学化学 化工学院 武汉 办公室 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