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内没收假币已有数年历史,从未有过不服没收的事情发生。此次,上海一青年律师却将中国人民银行告上法庭,并且打赢了官司。这种"柴米油盐"官司,也许十几亿中国人或其他来中国的外国人都会碰上。上海老西门邮局没收一张百元假币,当事人不服,一纸诉状把银行告到法院,引发了一场国内首例不服没收假币行政诉讼案。又因为被告是很少与人打官司的中国人民银行,此案引起了司法界、金融界的特别关注。被没收"假币"时包律师不少不闹1999年6月7日,上海浦东新区法烧开庭审理该案,原告上海金钟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包更生诉称:1999年4月28日,他从某国有大型企业领取了现金,便到老西门邮电所缴付当月的移动电话费,递给当班营业员童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章'法律责任'中明确规定六个条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查阅我市95-99年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档案,发现对违法相对人实施'没收违法所得'这一罚种仅占17.65%(3/17),结合上述案例的违法事实描述,笔者对基层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例中影响'没收违法所得'这一罚种应用的因素作一分析,以期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督效果。1.材料及方法1.1材料来源于龙岩市95-99年行政处罚报表及处罚档案。
简介:《食品卫生法》较试行法变化最大的是法律责任一章,其行政处罚形式由试行法的6种增加到10种,加大了处罚力度,为保证食品卫生质量,打击食品卫生违法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没收违法所得”即是增加的一种处罚形式,但该处罚形式在执法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拟对这一处罚形式作一探讨。“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因行政管理相对人构成行政违法,行政主体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的一种处罚形式。从理论上讲,“没收违法所得”包含三个相互联系的层次:一是“没收”的特定含义及适用程序;二是构成行政违法;三是对“违法所得”的确认。对于这三个方面的问题,《食品卫生法》缺乏应有的规定,以至于在执法实践中各行其是,严重影响了卫生行政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