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经济犯罪案件中常常会出现民刑交叉的现象,对于民刑交叉类的案件到底应该遵循怎样的处理原则,是一直以来亟需解决的难题。民刑交叉之所以会成为问题,是因为事件的定性存在困难,处于刑事与民事的临界点上,其在处理经济犯罪案件时部门之间的规范存在矛盾性,给处理民刑交叉类经济犯罪案件带来一定的困难。本文将从民刑交叉的概念定义入手,分析民刑交叉案件实体问题处理的原则以及处理规则。
简介:[编者提示]当前司法实践中,"刑民交叉"案件问题突出,涉及范围广,技术性强,审理难度大,社会关注.在法学理论及司法各部门对"先刑后民"原则的理解与适用也存在不同的认识.今年4月,北京市委政法委组织有关专家就"先刑后民"原则的适用问题进行了专题探讨.时任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吉林同志出席并主持了这次研讨会(吉林同志的讲话见"本刊要论").本刊2004年第2期刊发了我院与会教师在研讨会上的发言,本期继续刊发与会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学者的发言(均未经本人审阅),意在从首都法律职业人的视角辨析"先刑后民"司法原则法律适用中的问题.希望这组精心策划的文章能引起大家的关注,以期对实现司法公正、促进司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