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违法所得没收之特别程序,是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的特别程序之一。虽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与该程序的启动、裁定结果密切相关,但该程序并不解决罪否与刑罚的问题,在性质上与传统的刑事程序有较大差别,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缺席审判程序,无法进行有效的抗辩。因此在司法实践不足、法律规定较为原则的情况下,需依照"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一方面严格限定侦查机关在判前对犯罪所得等财物的处置,将财产的最终处置权交给法院;另一方面在公告、庭审等程序设计时,注重对被告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保护,正确适用比例原则,准确界定"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之范围,以保障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正当化运行。
简介:公元一千九百七十九年三月十五日,历时二十七天的某边境自卫还击作战大体结束,我置身其中参战的部队在三月五日中国政府宣布撤军十天之后,终于奉命撤回国境之内。下午五时,我站在距离44号界碑不远的一座用松柏枝紧急搭成的"凯旋门"下,望着仍从伸向南方异国的急造公路上陆续撤回的我军队伍,身边站着刚刚从战场上撤下来、全连停在凯旋门下休息的九连九班班长郝修常。我们俩是同一个省同一地区邻县的老乡,同一年入伍,当兵却不在一个部队,在战场上认识,整个战争期间也并没有太多的机会熟稔起来,是这场正在过去的战争本身让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战友的我们有了一种亲密无间的情慷。郝修常在刚刚过去的二十七天内经历了怎样的战斗,说实话我也不太熟悉,但我大致熟悉这个连队经历的每一场战斗,尤其是最后一场战斗,他们横渡奇穷河,奇袭迷迈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