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监察委留置权是我国法律创建的一项新型权力,具有本土化的原生因素,对其界定必须充分考虑本国国情并遵循法治规律.我国实行的是“议行合一”的政权结构形式,简单套用西方“三权分立理论”对监察留置进行定性分析显然充分性不足.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进程中,监察留置作为一项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必须遵循人权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以及比例原则.通过规范分析和实然考察的方法对监察留置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考察后,笔者指出:可通过明确检察官刑事强制措施审查期间、引入检察官提前介入调查机制、组建专业化审查起诉团队和构建诉讼化的审查起诉听证机制等方法,促使监察留置与审查起诉的有效衔接.
简介:<正>关于方志性质的争论,由来已久。归纳起来不外有二种意见:一是方志属于地理类。从源流上看,它由汉魏地记、隋唐图经发展而来,到宋代最后定型。从图书分类上看,历代图书目录都把方志归入地理类。二是方志属于历史学的范畴,主张最力的是清代方志大家章学诚,他竭力反对方志是地理书,并把地理学派痛斥为“陋儒”。三是方志既不属地理,又不属历史,它是一种史地两性兼而有之的边缘学科。其中第二种意见已为越来越多学者所接受,持第三种意见的人也不少。笔者不甘寂寞,愿当“陋儒”,坚持方志属于地理学的范畴这一传统观点。现不揣浅陋,把个人的理由陈述如下,供方志学的专家学者批评指教。